南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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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28514493N/202207-0011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南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南山街道水利重点领域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南办〔2022〕148号
成文日期: 2022-07-15 发布日期: 2022-07-15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702728514493N/202207-0011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南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南山街道水利重点领域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宁南办〔2022〕148号
成文日期: 2022-07-15
发布日期: 2022-07-15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南山街道水利重点领域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5 09:45 来源:南山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落实省河长办、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皖河长办〔2022〕12号)、市生态环保办《关于开展宁国市重点流域岸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宁生环办〔2022〕28号)及《关于印发宁国市水利重点领域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水【2022】137号)要求,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汛安全底线,复苏河、库生态环境,实现人水和谐共生,现将《南山街道水利重点领域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7月14日



南山街道水利重点领域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防洪、供水、生态安全。空间完整、功能完好、生态环境优美的河、库水域岸线,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和公共资源。为进一步落实省河长办、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皖河长办〔2022〕12号)、市生态环保办《关于开展宁国市重点流域岸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宁生环办〔2022〕28号)及《关于印发宁国市水利重点领域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水【2022】137号)要求,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守住防汛安全底线,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现人水和谐共生,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摆在首位,确保防洪、供水、生态安全,强化河湖长制,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严格管控河湖水域岸线,全面清理整治破坏水域岸线的违法违规问题,构建人水和谐的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理保护格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检查内容
  (一)河湖水域岸线管控。深入排查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违规问题,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加强河湖日常监管和保护。
  (二)小型水库管护。重点排查水库未经批准私设水上浮动设施,在水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房、修建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严查在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开展危害大坝安全活动,杜绝侵占、毁坏大坝及其设施行为,切实提升水库管护水平。
  (三)饮用水水源地。配合市生态环境分局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河流、水系沿岸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四)水土保持。组织对辖区内“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分类制定项目清单,准确掌握违法违规线索,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加大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力度。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开展排查(2022年7月24日前)。各村、社区按照方案要求,压实责任、明确分工、细化举措,深入排查水利重点领域五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认真梳理汇总填写《宁国市水利重点领域问题清单》(详见附件1),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至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联系人:邵本明,联系方式:13856347260)。
  (二)制定整改方案(2022年7月31日前)。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对排查发现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对存在问题汇总形成整改措施清单(详见附件2),确定问题中心点位坐标,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整改实施主体、完成时限。
  (三)推进问题整改(2022年12月31日前)。排查发现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般问题要在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对因工程性措施等原因确需跨年度实施整改的问题,要细化分解年度目标,明确分阶段整改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河长制办公室牵头抓总,统筹各项排查整治工作。各村、社区要坚决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切实抓好专项行动任务落实,做到排查整治“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认真贯彻全省“一改两为五做到”大会精神,压实压紧责任,强化排查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及风险隐患。
  (三)严格激励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及河湖长制工作考核问责相关制度办法,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对主动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成效明显的予以激励,形成正面典型进行宣传;对拖延、敷衍、排查整改不力的视情惩戒、曝光;对造成重大损害的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排查问题整改情况将作为河湖长制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