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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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112-00128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关于进一步落实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2-31 发布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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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关于进一步落实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2-31
发布日期: 2021-12-31
【政策简明问答】关于进一步落实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09:29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参保对象、承保单位及保费标准如何?

   答:参保对象较上年无变化,仍是全市范围内,登记在册的城乡特困供养人员(除精神病院长期代养人员外),包括农村分散供养、农村集中供养、城市分散供养、城市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2022年的承办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公司。保费为每人128元/年。

   问:资金来源?

   答:所需资金由各乡镇(街道)在市民政局下拨的特困供养经费及特困人员护理能力建设奖补资金中统筹安排。

   问:投保期是多久?

   答:投保期限暂定为一年,期满后视情重新签订协议。期间参保对象按月进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及时与承保单位对接,调整参保人员人数。

   问:那参保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由市民政局牵头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中特困人员的户籍地址分别进行购买,并与承保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确定参保对象信息、理赔办理机构和流程等具体内容。特困人员住院治疗事项发生后,参保人员或其协议照料人、集中供养机构按协议及保单规定向承保保险公司报案申请赔付,承保保险公司负责报案受理、审核、理赔等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