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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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302-00052 组配分类: 通知通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3年2月宁国市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2-23 发布日期: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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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通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2023年2月宁国市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2-23
发布日期: 2023-02-23
2023年2月宁国市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3-02-23 09:42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填报单位: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填报日期:2023-2-23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宁农(农药) 罚〔 2022 〕5号

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

宁国市核喜植保有限公司

武某某

当事人2022年6月5日以1.00元/袋的价格购入拌功®牌35%丁柳克百威种子处理干粉剂农药10件共计900袋(PD20085574、100克/袋、通化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及批号未标注),截止2022年9月9日被我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营业场所查获时以3.00元/袋的价格销售了90袋违法所得270.00元,当事人销售的该农药签违反《农药标签和所明书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且该农药的外包装箱体内外均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当事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采购、销售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和农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的通知》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款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2年12月9日

本案于2022年12月30 日结案

2

宁农(农药) 罚〔 2022 〕6号

经营劣质农药案

宁国市振农农资服务部

/

章某某

当事人2022年5月21日以1.30元/盒的价格购入三好利®牌25克/升高效氯氟氰菊酯乳油1000盒(PD20160629、2毫升*10支/盒、山东省曲阜市尔福农药厂、生产日期及批号2022年1月28日),2022年7月14日我执法人员依法抽检该农药,抽样送检3盒,2022年9月20日收到该农药的检验报告认定高效氯氟氰菊酯质量浓度项目不符合标识量要求,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经营的该批次农药为劣质农药,截止2022年9月20日被我执法人员查获时以1.50元/盒的价格销售了378盒违法所得567.00元,当事人经营劣质农药;


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

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和农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的通知》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款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2年12月9日

本案于2022年12月30 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