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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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302-00018 组配分类: 通知通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致种子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2-13 发布日期: 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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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通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致种子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2-13
发布日期: 2023-02-13
致种子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3-02-13 09:01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市种子生产经营者和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种子质量的好坏事关农民一年的收成。在此,市农业农村局郑重提醒:种子经营者要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广大农民朋友要科学选种用种,谨慎购种,不可疏忽大意。让我们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一、种子生产经营者要做到“三要”和“六不”

(一)“三要”

1.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办法,做到依法经营。2.要依法备案,经营适宜本地栽培的农作物种子,向种子购买者明示粮油作物备案证明。3.要建立健全进销售台账,向种子购买者开具《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

(二)“六不”

1.不虚假宣传误导农民。2.不经营假冒伪劣种子。3.不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4.不经营“散装”、“白包”种子。5.不经营仿冒、套牌侵权种子。6.不经营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种子审定登记批准适宜区域的农作物种子。

二、农民朋友购种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和“三注意”

(一)“五要”

1.要到有经营资质,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农资企业或门店去购买种子。2.要适区适种,不能选择越区推广销售的种子,减少农业生产风险;选择适宜本地栽培的优质高产品种。3.购买主要农作物种子(水稻、玉米、棉花、大豆)要查看种子要看是否经过国审、皖审或通过我省引种,且适宜我市种植,是否通过备案。购买标签规范、包装整齐的种子。4.要用手机扫描包装袋上的二维码,仔细核对扫描信息与包装袋标注的内容是否相符。5.要索取《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特别是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种子的,务必索取相关销售凭证。购买种子数量较多时可以封存样品,卖方签字买方保存。

(二)“五不要”

1.不要听信虚假宣传贪图便宜,购买“商品粮”做种子使用。2.不要购买以“不掉棒、抗虫、抗草”等名义宣传的非法转基因种子。3.不要购买“散装”、“白包”、没有包装或标签的种子。4.不要购买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越审定推广范围的农作物种子。5.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种子,不轻信商家忽悠。

(三)“三注意”

1.注意保存证据。保存好购种收据、发票、付款记录等凭证和种子包装袋(标签),并留存至收获后。有条件地留存未拆封整袋种子或购买时封样。2.要按照种子使用说明适时播种并进行科学的田间管理,注意良种良法配套,做好田间管理。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田间现场保持田间自然状态,申请鉴定不要错过该作物典型性状的最佳表现期,为依法维权提供依据。3.注意及时维权。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同种子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投诉,或是到人民法院起诉。

希望农民朋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勇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发现违法行为积极向农业、公安、市场等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563-4015179

宁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