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人社领域法治建设任务,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1.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印发《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任务分解。建立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执法部门集中学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等多项制度,通过开展集中学法、旁听庭审、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活动,引导全局领导干部集中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根本要求和重大任务,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意识。
2.重视干部队伍普法教育。坚持局党组带头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学、其他人员积极学的原则,通过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线上的法律知识有奖问答、集中观看网络庭审活动、举办人社大讲堂等方式,加强学习,指导实践,有效提升了人社干部队伍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深法治思维,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1.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推进重大决策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修订完善办文办会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和职工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领导集体研究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各项制度,将学法、守法,依法履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遵守党规党纪等纳入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着力从制度层面推进机关依法管理。
2.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经验丰富的职业律师担任本局法律顾问,由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承担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开展职工法治培训,代理诉讼、仲裁案件,参与涉法事务的谈判、协调,非诉讼纠纷的调解、处置等职责任务,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3.把依法复议和依法应诉作为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执法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积极主动适应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加强案件防范和分析处理工作,主动与司法局、法院沟通联系,争取重视支持,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和应诉案件。2022年无行政复议案件,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9件(其中二审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
(三)规范执法流程,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制作《新办企业规范用工指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维护指引》“二维码”,统一对外宣传发布;会同总工会、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联合召开新业态企业保护劳动者权益政策指导会,邀请美团、饿了么、滴滴、申通快递等8家新业态合作企业开展联合行政指导和从业人员数量摸排;结合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工作,组织44家企业成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联合开发区工会邀请开发区港口园区15家新办企业开展新办企业规范用工指引座谈会;举办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班,来自我市规模企业的90名人力资源岗位工作人员参加5天脱产培训,88人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开展千户企业培育工作,深入走访9家培育企业,累计走访18次;积极介入并妥善化解金山塑胶、绿源人造板公司因企业整体搬迁、提前解散引发的群体性风险隐患;推广运用电子劳动合同工作,全市共20余家企业已订立电子合同1752份;2022年,共立案148件,调解率81%,按期结案率100%,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731.1万元。
2.劳动监察工作有力保障。开展“春节根治欠薪回头看”、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重难点欠薪案件集中攻坚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148家用人单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市20余家在建项目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月专项检查,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31份,严格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出台了《宁国市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建全市住建、交通、水利、市场监管、经信、发改委7个欠薪工作专班,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截至2022年底,全年受理各类举报投诉事项809件,完成处理789件,为1476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685万元。
3.严格把关工伤认定流程。探索实施工伤预防工作新思路、新措施,加强与法律顾问、法院、公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统一法律认知和认定标准。2022年累计工伤认定1743件,不予工伤认定5件,报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802件。
(四)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普法宣传走进企业。充分发挥创优营商环境工作组、人社法规政策宣讲团的积极作用,持续开展“喜迎二十大 送法暖民企”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大力宣传人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切实转变用工理念和管理方法。在走访企业的座谈交流中,围绕劳资双方关心关注的劳动用工、工资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工伤待遇、女职工基本权益和疫情期间人社惠企政策等具体工作,进行答疑解惑,并针对企业劳动合同解除、工作岗位调整等具体工作事项提出了建议,让企业清楚法律风险防范的重点和举措,引导企业进一步完善用工管理制度、规范用工行为,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2.普法宣传深入群众。结合暖民心行动、夜场招聘会等活动,累计进公园、广场、社区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场,面对面向广大市民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以及与大家工作生活紧密相关的人社各项法律法规及惠民政策。每场宣传活动,人社局干部职工分批次组成志愿服务队,携带法规政策宣传单页(手册)走进公园、走进广场、走向群众。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失业保险、创业贷款、就业见习等政策疑问,面对面答疑解惑。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虽然我局现有执法人员41人,但大多数均忙于具体事务性工作,缺少对各类法律法规的系统钻研,整体执法水平和法律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二)人社政务服务水平仍需提升。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既是“放管服”改革的迫切要求,更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对照中央级省、市各级关于“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标准和要求,我局一些服务事项经办流程还需优化。
(三)法制审查在重大决策上介入不够充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包括启动决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和决策执行四项程序。启动决策程序包括决策提出和决策准备,而重大行政决策中的调查研究、听取意见、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程序又集中在决策准备程序中,合法性审查程序较为滞后,审核人员对重大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参与不够,容易流于形式,很难发挥防范法律风险的作用。
(四)法治宣传教育还没有形成合力。经常依靠业务部门的单打独斗,普法活动群众参与性不强,缺乏互动性。人社工作点多面广,保障群体千家万户,法规政策纷繁复杂,对各类群体的法律需求还要进一步研究,提高普法工作精准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由单位领导带头学法,根据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及实际案例学习,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水平。
(二)增强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首要任务,以《宪法》《民法典》等为基础,以人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深入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市人社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培养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及效率。注重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有效化解行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