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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36D/202212-00037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宁国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中德智造小镇环形道路工程审计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22 发布日期: 2022-12-22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36D/202212-00037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宁国市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中德智造小镇环形道路工程审计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22
发布日期: 2022-12-22
安徽省中德智造小镇环形道路工程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22 10:31 来源:宁国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宁国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4月18日,对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益公司)承建的安徽省中德智造小镇环形道路工程进行了审计。众益公司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建设资料、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宁国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8年6月8日,宁国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复(发改投资〔2018〕21号)同意众益公司关于宁国市梅林镇乡村振兴(中德智造小镇)项目的建议书,项目计划占地838.893亩,估算投资13亿元。安徽中德智造小镇环形道路工程属本项目中路网建设工程,是原方案中环四路和经一路的一部分,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投资概算为6387万元。

中德智造小镇环形道路工程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智造小镇,道路总长约2027.24m,其中西侧约810m,路段红线宽度为30m,其余路段红线宽度为18m。工作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2018年9月,众益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设计勘察单位,中标价75.88万元;2019年5月,众益公司通过库内发包方式确定宁国市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中标价51.15万元;2019年7月,众益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工程的甲供材单位为宁国市方圆管业有限公司,中标价145.97万元;2019年10月,众益公司通过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确定宣城市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于2016年被宣城市交投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收购)为第三方检测单位,中标价30万元。

2019年6月,众益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山东诚金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施工单位,中标价4355.93万元(含暂列金480万元)。

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于2019年7月5日,合同工期180日历天,自2019年7月10日至2020年1月10日。因施工过程中多方面因素,实际完工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2月24日,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为“合格”。

二、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8月,众益公司组织对该工程进行结算审核,施工单位送审结算造价为4051.61万元,审定价格为3874.42万元;甲供材料单位送审结算造价为138.42万元,审定价格为138.01万元。

根据众益公司账面反映,截至2021年8月底,共支付项目建设资金4042.79万元,其中: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勘察服务费75.88万元,宣城市交投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服务费29.1万元,宁国市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服务费45.9万元,宁国市方圆管业有限公司甲供材料款133.8万元,山东诚金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758.11万元。

三、审计评价

按相关审计准则要求,审计组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并对现场工程量进行了核对;审计认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概算金额内,资金使用基本规范;该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滞后

该工程于2019年7月30日开工,但施工许可证发证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

上述问题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的要求。

审计处理意见:建设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工程施工超计划工期

该项目合同工期为2019年7月10日至2020年1月10日,工程于2019年7月30日开工,2020年10月30日完工,2020年12月24日组织竣工验收。

上述问题违反了本项目施工合同关于合同工期的相关约定。

审计处理意见:建设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以保证工程进度。

(三)工程变更签证不规范

签证审核时间严重滞后。该项目于2020年12月24日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于2021年3月26日办理签证审核。

上述问题违反了合同中关于变更签证办理时间的约定。

审计处理意见: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我市相关办法要求,及时办理签证审核。

(四)多计工程结算价款

山东诚金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申报该项目结算价款为4051.61万元,经众益公司审核后送审工程结算价款为3874.42万元。审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计价规范的规定对上述送结算进行审核,发现实际结算价款中存在多计工程造价,如:护坡(TBS)工程量多计182.23m²,涉及造价0.77万元。

审计处理意见: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以及《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由众益公司据实调整。

(五)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至审计日,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上述问题违反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的相关规定。

审计处理意见:建设单位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五、审计建议

(一)严格履行各项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单位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依法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切实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开工建设关,维护投资建设秩序。

(二)规范建设管理,强化履约意识。建设单位应统筹做好工程进度管理,妥善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已完工的项目应督促施工单位完善相关资料,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加强合同管理,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项目能够严格按照计划工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三)建议建设单位今后应及时办理签证并进行核实,严格按照《宁国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完善签字盖章,相关资料应妥善保存,确保签证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准确详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