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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207-0022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10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08 发布日期: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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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对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10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08
发布日期: 2022-07-08
关于对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10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2-07-08 10:58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卫健委:

李小中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加强公共场所入口关和消毒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协办情况答复如下: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场所入口关和消毒关,我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组织机关干部下沉一线,将全市划分为13个片区,逐家开展检查:

1、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承诺书》是否签字上墙并严格执行,若未签字应及时补签,若无承诺书应立即张贴。

2、检查是否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入店顾客严格落实核验健康码、查验行程轨迹、测体温、戴口罩等措施,黄码、红码人员、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行程码带*人员一律禁止入场。

3、检查是否从严落实经营场所消毒措施:桌椅、用餐场所、公共区域(电梯、卫生间、门把手、楼梯扶手等)进行消毒(每日不得少于2次)并如实记录。

4、检查是否严格落实人员晨检制度:每日晨检测温并如实记录,严禁从业人员带病作业。从业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

5、检查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落实集体聚餐报备制度:50人以上聚餐须报乡镇、街道备案,不得存在超报备数量聚餐和未报备聚餐现象。

对在各级督查中通报的疫情防控存在的问题,由各片区责任单位负责跟踪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对屡教不改、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并全市通报。

截至目前,已对全市200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检查,印发承诺书及晨检、消毒记录5000余份,下达责令整改意见900余份,责令5家餐饮单位、5家药店停业整改。我局将持续保持疫情防控高压态势,强化宣传培训,把好食品安全重点关口,保障安全。

 

办复类别:A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人:王敏

联系电话:4013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