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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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211-0008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行〔2022〕76号
生成日期: 2022-11-30 发布日期: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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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行〔2022〕76号
生成日期: 2022-11-30
发布日期: 2022-11-30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30 15:44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中小学、幼儿园:

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现就加强我市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理责任

各校要严格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责任主体,严把课外读物的推选、审核工作。学校要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的推荐时间、程序、评议规则、审核把关、确认推荐、公示报备等流程要求。各校要规范向学生家长推荐课外读物的程序要求,规范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管理要求,规范接受捐赠读物管理要求,明确捐赠的读物来源、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等,并健全校内管理责任体系,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

二、建立审核制度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执行,推荐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持有国内出版物号的规范书籍、报刊等(含数字出版物)。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示,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三、严格把好进口关

学校可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也可根据本校学情,为学生量身定做合适的成长书单,每学期初要组织对校园课外读物的合规性和适宜性进行自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四、强化监督管理

各校要规范课外读物准入流程,防止利益输送,防范廉政风险。每学年初,学校要严格按照初选、评议、确认、报备等程序执行,推荐目录要向家长公开,确定结果要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市教体局教育科报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备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一经发现问题,将按要求督促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20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