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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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679/202204-00044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面向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征求《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26 发布日期: 2022-04-26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679/202204-00044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面向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征求《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26
发布日期: 2022-04-26
【面向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征求《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4-26 16:10 来源:宁国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推进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市水利局会同有关单位撰写了《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请将反馈意见发送至ngsslj@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信函方式:请将反馈意见寄至宁国市水利局,地址:宁国市宁阳中路123号,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5日。
    联系人:蒋国宾    联系方式:0563-4011210
    附件: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4月25日

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切实提高农村供水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进一步解决农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依据全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确定的农村供水保障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农村供水统一管理、科学配置、合理规划、集约利用,着力构建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农村供水保障体系,持续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千吨万人以上水厂)覆盖人口比例逐步达到70%以上。
    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城乡统筹、科学布局、梯次推进”的原则,以推进区域化、规模化供水为主导,以实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保障,以落实专业化、智慧化管理为支撑,加快构建以城市和区域一体化供水为核心、以集镇规模水厂供水为重点,以单村水厂(站)供水为补充的多层次供水格局,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实行双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的一体化总体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
    根据规划,全市农村供水区域拟划分为三个片区,分别是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区、东部乡镇供水区和西部乡镇供水区,具体划分如下。
    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区。规划供水范围为西津街道、南山街道、河沥溪街道、汪溪街道、竹峰街道和港口镇、青龙乡。(天湖街道已纳入宣城经开区水厂供水区),主要通过城市水厂(宁国水务公司、河沥水厂、汪溪水厂、港口水厂、宣城开发区水厂)按照“能延尽延”原则,实施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基本解决城市供水区供水保障问题,少数因地理条件限制不能纳入城市管网的,通过实施单村水厂(站)提升改造解决供水保障问题。
    2、东部供水区。主要覆盖范围为东津河流域乡镇,包括梅林镇、中溪镇、仙霞镇、云梯乡、宁墩镇、南极乡、万家乡。近期以扩建后的中溪水厂为主水源,中长期待万家水库建成后,以规模化改造后的宁墩水厂为主水源,建设“中宁梅”工业集中区区域一体化供水体系,依据“能延尽延、能联尽联”的原则,尽可能扩大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覆盖范围。对仙霞、云梯、万家、南等乡镇不能实现跨区供水的,以现有集镇水厂规模化改造为主,以单村水站提升改造为辅,加快供水管网由集镇向农村地区延伸,逐步完善东部地区区域一体化和乡镇规模化供水体系。
    3、西部供水区。主要覆盖范围包括港口湾水库库区和霞西镇全域。包括甲路镇、胡乐镇、霞西镇和方塘乡。结合地理环境和水资源条件,在不具备建设跨区供水体系的情况下,通过甲路水厂、胡乐水厂、霞西水厂、方塘水厂规模化改造及单村水厂(站)提升改造、整合兼并,推进集镇供水管网向周边村落延伸,逐步完善西部乡镇规模化供水和单村规范化供水体系。
    (二)工程建设
    一是实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主要包括:
    1、宁国水务公司三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市三水厂供水管网向西津街道双溪村、罗溪村、大村村,竹峰街道竹峰村和瓦窑铺村及青龙乡青龙村延伸覆盖。市水利局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建设资金。
    2、河沥、汪溪、港口水厂延伸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沥水厂众益水厂供水管网向向河沥溪街道畈村村、平兴村、长虹村,汪溪街道汪溪村、渡口村、姚高村、殷北村延伸覆盖。市建投公司负责筹集资金和工程建设。不能纳入城市管网的,建设(改造)标准化单村水厂(站)保障供水;市水利局负责工程规划设计和采购主要材料设备,市乡投集团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和工程建设。
    3、二是实施中宁梅区域一体化供水工程,依托中溪水厂和扩建后宁墩水厂的供水能力,建设供水管网互联互通工程和管网延伸工程,扩大供水覆盖范围,逐渐减小梅林水厂制水能力,形成区域一体化供水格局。市水利局负责工程规划设计和采购主要材料设备,市乡投集团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和工程建设。
    4、三是实施集镇水厂规模化改造工程,对仙霞水厂、南极水厂、万家水厂、胡乐水厂、甲路水厂、霞西水厂、方塘水厂、云梯水厂实施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双水源工程、制水能力提升、管网延伸和互联互通,形成区域一体化供水格局。市水利局负责工程规划设计和采购主要材料设备,市乡投集团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和工程建设。
    5、四是实施单村水厂(站)规范化建设工程。主要是对集中供水人口达到千人以上和供水人口达到500人以上且居住相对集中的单村水厂(站),实施标准化提升改造工程。市水利局负责工程规划设计和采购主要材料设备,市乡投集团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和工程建设。
    五是实施小型供水提升工程。主要是对集中式供水人口在500人以下的农村小型自来水工程,农村小型供水工程提升改造在符合区域供水规划的基础上,由乡镇提出年度实施计划,经市财政水利等部门研究确定年度建设任务。纳入年度提升改造计划。工程建设资金由市、乡二级财政共同承担(暂定按7:3比例执行),属地乡镇负责建设,市水利局负责技术指导。对以上措施仍不能覆盖的零星农户,倡导村民以“自建自管”模式,建设小微供水工程,市财政给予管材支持。
    六是智慧化监管平台建设。市水利局会同乡投集团负责于今年底前完成农村供水智慧化管理平台系统设计,2023年底前完成平台建设并上线运行,实现集镇水厂及单村工程制水流程、供水流量、水质监测等远程监控和线上管理。乡村振兴投资集团负责筹集建设资金。
    (三)建后运维
    1、资产划拨收购。市乡村振兴集团负责,制定乡镇规模水厂清产核资及收购方案,积极、稳妥完成乡镇规模水厂国有资产划拨及私有资产收购,2023年全面完成供水资产国有化。
    2、特许经营。市政府授予乡投集团宁国市农村供水30年特殊经营权。
    3、运行管理。宁国水务公司三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新增供水区由市乡投集团负责运维;河沥、汪溪、港口水厂延伸工程供水区,由建投集团负责运维。乡投集团投入建设的集镇水厂、单村水厂(站)覆盖的供水区由乡投集团负责运维;未纳入提升改造计划的小型供水工程,由属地乡镇负责日常运行管理。
    4、智慧监管。智慧化监管平台由乡投集团负责做好在线监测和运行维护,各管理部门上线运行,履行相关日常监督职能。
    5、水费收缴。按照“公平负担、补偿成本”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供水工程水价,规范水费收缴,促进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行“两部制”水价、阶梯水价制度,实现乡镇水厂、单村水厂(站)同质、同价、同服务。三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新增供水区、集镇水厂供水区、乡投集团投入建设的单村水厂(站)供水区的水费收缴工作由乡投集团负责。其他经市级投入改造后纳入监管平台的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市水利局按照水厂年度出厂水量计量数据的70%核算水费征缴目标并纳入对乡镇、街道年度水利目标考核。
    6、运维保障机制。实行管护资金补贴机制,乡镇水厂、重点单村工程年度运维支出经审计后仍有亏空,缺口部分由市级与属地乡镇、街道按7:3比例分摊。市水利局每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及日常运维投入进行财务审计,并主动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审计。通过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日常运维兜底补贴机制,促进农村供水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农村群众用水安全、稳定。
    7、水质保障。全面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全面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开展规范化建设,保护范围的边界要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识或宣传牌,引导村级组织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推进水源、水厂及管网信息化管理,提升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按期、全面完成各水厂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安装使用,乡镇水厂同步建设、完善水质化验室,确保每天一检测。单村水站要落实专人规范水质取样和送检,定期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努力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在线监测监控。确保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年1月~2022年5月)。完成全市农村供水工程调查摸底,建立完善工程台账。研究出台《宁国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完成分区规划,加快开展工程设计。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抓紧建立健全乡镇水厂资产并购及划转、资金筹集渠道、智慧化监管平台搭建、工程建设管理、建后运维管护、水费征缴及缺口补贴等工作机制。
    (二)建设阶段(2022年5月~2023年12月)。围绕城乡供水一体化总体目标和年度建设任务,倒排工期,扎实推进。先行建成城市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和启动中梅林区域供水一体化工程,统筹推进向着水厂规模化改造和单村水站规范化建设。根据轻重缓急,有序推进面上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提升改造。坚持建管并重,建成一处,验收一处,管理一处,完善机制一处,尽早发挥效益。
    (三)提升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2月)。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对建后运维机制建立情况进行全面审视,完善提升。对智慧化管理系统进行实战操作,查缺补漏;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确保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政府办联系主任、水利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水利局、住建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运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乡投集团、建投集团)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规划设计、资金筹集、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完善、检查调度等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根据分级负责、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的职责。工程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环境保障和征地补偿。市水利局负责做好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检查。市财政局负责按计划落实专项债资金。市卫健委负责按期做好水源地、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城市水厂和工程建设穿越市政道路审批,市交运局负责工程建设穿越农村公路审批。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负责通过融资等方式及时筹集工程建设资金。
    (三)加强质量监管。牢固树立民生工程、质量第一和安全底线意识,强化管理措施,从规划设计、材料采购、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各环节从严管理。切实规范工程招标、材料采购、建设监理、质量监督、资金拨付等环节,确保建设优质、高效工程。
    (四)加强督查调度。参建单位对照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挂图作战,倒排时间。相关部门加强督查检查,督促按期建成。建立月度统计制度,全面统计工程进度和管护落实情况;建立月度督查制度,重点督查任务完成、水质水量达标情况;建立单位周调度、领导小组月督查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的跟踪监督和定期审计。适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深入建设一线视察、调研。
    (五)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向社会通报工程建设进度和成效,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工程建设良好氛围,切实减少涉及农村饮水安全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件,为上级对我市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