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宁国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29 17:19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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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安徽省城市供气系统事故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宣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明确各级、各部门、各燃气企业的职责。以燃气供给单位、企业为主体,统筹安排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有效地处置燃气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
三、出台的目的
健全我市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工作机制,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的处置燃气事故,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于5月起草《宁国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草案),6月8日至15日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7月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发布。
五、工作目标
以保障城镇燃气安全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六、主要内容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事件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 一般事故(Ⅳ级)四个级别。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初判将要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城镇燃气事故,分别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在省、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宁国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应急响应,迅速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初判将要发生一般城镇燃气事故,由宁国市指挥部组织实施。指挥长发布Ⅳ级应急响应命令并指挥,各小组、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救援,燃气企业按照内部应急预案配合政府实施应急响应。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响应等级。
落实城镇燃气事故应急责任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各燃气企业的职责。以燃气供给单位、企业为主体,统筹安排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有效地处置燃气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
七、保障措施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事件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落实城镇燃气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八、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解读机构:宁国市住建局
联系人:齐琰 市政中心燃气科科长
联系方式:0563--4038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