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宁国市南极乡“8.10”河道疏浚产生砂石资源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NGSCQ22025
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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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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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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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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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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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南极乡“8.10”河道疏浚产生砂石资源(堆放于仁祥砂场及下塔堆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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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924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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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4008
(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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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为
每次10000元
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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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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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场竞价会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
(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开发有限公司400-85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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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竞买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凡对本公告拍卖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登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报名(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22日(工作日)
3、报名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1)个人参与竞买的:
①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②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
③竞买承诺书签字版。
(2)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
①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③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
④竞买承诺书签字版;
⑤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材料上传提交审核后需联系张经理,联系电话:0553-2872588
四、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1000000元。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17时,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交易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3、保证金及银行账号:
户 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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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宁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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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3400175640805301129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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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
(2)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3)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凭《退保申请表》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市民之家6楼)办理退保手续,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4)买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在合同、协议签订或经出让人确认后,凭《退保申请表》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市民之家6楼)办理退保手续,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五、看样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22日下午17时止(工作日);
2、看样地点:宁国市仁祥砂场及下塔堆场;
3、联系人:洪经理,联系电话:13309637131。
六、拍卖方式及竞价时间:
1、拍卖方式:本次拍卖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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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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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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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南极乡“8.10”河道疏浚产生砂石资源(堆放于仁祥砂场及下塔堆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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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10时00分至2022年6月24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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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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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确定买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支付拍卖价款及相关违约责任:
1、竞价结束后,买受人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拍卖成交价的2.9%计算佣金支付到拍卖人账户,且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额20%的履约保证金到委托人指定的账户。
2、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和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额20%的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如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九、特别说明:
1、本标的物数量以实际交付立方量为准。
2、本场网络竞价会竞价公告的数据由委托人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标的物的质量以现场现状为准,拍卖人或者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无瑕疵。竞买人参加竞买视为已充分了解拍卖标的质量现状。
3、该标的物应当地政府规定不得在本地进行加工生产,买受人如违反,委托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买受人不得将受让资产转让给第三方,如违反,出让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5、成交价款支付方式: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额20%的履约保证金。
6、买受人必须在交付后90日内将标的物移出现有场地,逾期未移出的,委托人将依法收回剩余标的物,并有权全额扣除买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造成的经济损失另行赔偿。
7、本次拍卖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物的开挖、装卸、所有清运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窝工费、场地占用费、垃圾处理费、税金、二次搬运费等一切费用),上述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网络竞价须知》、《竞买承诺书》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9、税费按国家税收征收规定进行负担。
芜湖金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