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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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205-0016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5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民办〔2022〕30号
成文日期: 2022-05-06 发布日期: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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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5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民办〔2022〕30号
成文日期: 2022-05-06
发布日期: 2022-05-09
关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09 08:42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彭国政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尤其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在撤乡设镇工作中调整云梯畲族乡行政区划的建议》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市委、市政府在推动辖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时,考虑到云梯畲族乡“全省唯一少数民族乡”的特殊地位和实施区划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故未将云梯畲族乡纳入行政区划调整范围。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云梯畲族乡人口现状未达标准。根据《安徽省设立镇(街道)标准》要求,山区镇人口数不得少于1万人,设立少数民族乡镇的少数民族人口不少于人口数的30%。目前云梯畲族乡实际总人口约5946人,其中汉族人口5021人,畲族人口925人,占比15.55%,不满足设立少数民族乡(镇)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比要求。二是不满足社会稳定风险管控工作要求。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区划调整涉及到区域界线变化的,群众十分敏感,社会面不稳定因素不可控。根据当前安徽省、宣城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管控工作要求,云梯畲族乡不满足区划调整风险管控工作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云梯畲族乡实际,在充分考虑各方面条件和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管控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区划调整工作,在适当时机向市政府提出合理调整建议,助力该乡发展。

最后,希望您对民政事业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