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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205-0011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社会保障
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89号的答复 文号: 民办〔2022〕39号
成文日期: 2022-05-30 发布日期: 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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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社会保障
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89号的答复
文号: 民办〔2022〕39号
成文日期: 2022-05-30
发布日期: 2022-05-3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8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30 08:17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杨同国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殡葬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村级公益性墓地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村级公墓的配套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纳入乡村振兴内容”事宜。

    此事宜已由农业农村局答复。

二、关于“市、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每年要适当安排一定资金,优先考虑解决入区道路、停车场、公厕等配套设施建设”事宜。

自2016年我市开展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始,我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134处乡村公益性公墓和 1处城市公益性公墓,至此,全市实现了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城乡全覆盖目标。

鉴于公益性公墓建设成本较大,建设道路、停车场、公厕等配套设施内容较多,仅靠镇村两级承担资金负担较重,宁国市级财政按照4万元/亩的标准,先后投入近2500万元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并要求各公益性公墓做好各项配套设施建设。截止目前,各公益性公墓各项配套设施基本完善,但仍有少数公墓确实存在(以前年度的老公墓居多)配套设施不足现象。下步拟通过公墓年检及专项检查的方式督促相关乡镇、街道逐步完善提升。

近年来,宁国市民政局不断加大对上资金争取力度,先后争取省级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近百万元。同时,根据《宁国市乡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宁政规2019〕8号“建立市级财政资金以奖代补制度,每年进行考核”的相关规定,2021年市财政安排了35万元公益性公墓奖补资金,对我市在制度建设、管理维护、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保障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按照综合评分分成不同等次进行了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村级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完善及后期管护。作为长效机制,此项工作我市将每年持续推进。

三、关于“加强村级公墓的管理”方面。

市政府于201912月下发《关于印发宁国市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文件内容明确规定:

第十四条:“乡村公益性公墓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维护,公益性公墓不得开展租赁、承包经营等商业活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公益性公墓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由市发改委价格管理部门根据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墓穴土地租用、环境建设配套、建墓、安葬和护墓管理等成本依法核定。公墓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核定的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在醒目位置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收费价格和举报投诉电话,销售时出具合法结算票据。”

市民政局根据此规定将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内容,重点关注公墓建设、公墓后期管护、公墓价格公示等问题。

同时,以清明、中元、冬至等特殊时节为契机,大力宣扬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深入推进殡葬政策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全市120个村(居)委会全部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并将“移风易俗、文明殡葬”相关内容写入村规民约。

感谢对我市殡葬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支持和关注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问题和不足,推进民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联系人:申玮0563-4022006

 

 

                      202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