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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205-0029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市人大2022年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宁卫健办〔2022〕23号
生成日期: 2022-05-19 发布日期: 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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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市人大2022年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宁卫健办〔2022〕23号
生成日期: 2022-05-19
发布日期: 2022-05-19
关于市人大2022年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19 15:42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方杰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实施AED项目》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建议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并组织进行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现状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医疗急救体系,完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港口客运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AED的配备。

目前全省AED项目的推进正在不断探索中,制约其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是由于AED在我国属于三类医疗器械,在紧急现场救护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二是对使用者的培训、对设备的管理维护需要专业队伍做支撑,设备的安装需要公共场所业主的配合与支持。三是AED设备价格不菲,需要专项资金的持续支持或社会各界的捐助。四是社会大众对AED设备的认知和良好的社会氛围是在公共场所配置使用AED的重要条件。

二、我市AED配备情况

2020年我委通过积极争取,市财政局拨付专项资金28万元,为基层医疗机构统一采购14台便携式AED。已于2021年配发至6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津街道、南山街道、河沥溪街道、汪溪街道、竹峰街道、天湖街道),8家乡镇卫生院(中溪镇、霞西镇、胡乐镇、梅林镇、万家乡、青龙乡、方塘乡、南极乡)。该批14台便携式AED作为基层医疗机构急救医疗设备,仅供专业医护人员使用。我市其他公共场所尚未配备AED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急救能力培训

AED仅适用于发生致命性心律失常患者,启用该设备的前提是正确识别此类患者。此外,对于心跳骤停超过几分钟,尤其是没有及时行心肺复苏(CPR)的患者,AED的抢救成功率大大降低。针对现阶段我市城乡居民急救知识储备不足的情况,我委将持续推进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心肺复苏(CPR)、AED设备使用的宣传和培训。同时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传播能量,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学习急救技能的浓厚氛围。

(二)积极拓宽AED设备来源

一方面,我委将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及财政投入,逐步在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开展AED配置。另一方面,积极倡导企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自行购买,不断加强我市公共场所AED配备力度。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人:金鑫

联系电话:4037810

 

202251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