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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205-00003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体分类: 工业、交通 宁政规
成文日期: 2022-05-09 发布日期: 2022-05-09
发文字号: 宁政规〔2022〕5号 有 效 性: 已失效
标    题: 【已废止】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宁国市经信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4036754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205-00003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文机关: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体分类: 工业、交通 宁政规
成文日期: 2022-05-09
发布日期: 2022-05-09
发文字号: 宁政规〔2022〕5号
有 效 性: 已失效
标    题: 【已废止】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宁国市经信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3-4036754

宁国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宁国市支持工业互联网

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宁政规〔2022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宁国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举措》已经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国市人民政府    

                                20225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举措


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互联网建设,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1. 培育各类互联网建平台。重点培育行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建设一批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对经省认定的行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 支持企业上云用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在数字化改造、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生产的基础上,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核心业务上云,给予数据上云企业上云总投入的50%奖励,最高20万元。分别给予购买、租用互联网平台的每家企业每个账户1000元、500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支持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3. 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支持企业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对企业购买ERPMESPDMPLM等工业软件的,按软件投入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对照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开展评估工作,对省评估认定等级为2A3A4A5A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宣城市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5万元一次性奖励。

4. 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控制、经营管理、物流营销等各环节加大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对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市级数字化生产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

5. 开展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原则上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聘请第三方诊断机构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免费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诊断服务。针对企业现有情况及实际需求,分析企业在实施数字化应用、智能化改造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对标诊断,形成诊断报告。

6. 拓展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鼓励工业互联网服务商面向重点行业与典型场景打造和推广整体解决方案和集成技术产品。每年认定一批工业互联网动态场景。支持工业互联网典型场景、优秀解决方案,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安全体系建设

7. 鼓励工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提升企业安全防护能力。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工作,给予项目投资10%的奖励,最高20万元。

五、支持工业互联网人才培养

8. 支持职业学校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定向培养更多工业互联网产业人才。每年安排2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开展工业互联网研修培训,提升专业能力水平。

六、附则

市经信局组织资金申报及审核,提请市政府研究批准后,根据预算安排由受益财政承担奖励资金,市经信局负责政策兑现。如与本级奖励政策内容重复,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涉及称号类补助的,实行“免申即享”。本文件自发布之日执行,有效期2年,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