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西津街道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5-27 20:07
来源:西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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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宁国市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宁政办秘【2021】35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西津街道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征求广大居民意见。
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9日。
(联系人:程围芳;电话:4152186)
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xjbsc@126.com);邮寄:(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邮编242300)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规、规章,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船),实现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船)全面清除,非法油品来源全面切断,油品质量全面提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力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持续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从事汽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的违法行为。
(二)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违法行为。
(三)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船)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五)生产、销售伪劣及等级不达标成品油的行为。
(六)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和计量作弊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5月8日至5月10日,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
(二)5月11日至6月30日,全面集中整治阶段。
(三)7月1日至7月31日,总结巩固提升阶段。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各村、社区,街道有关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摸排专项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西津街道成品油市场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摸底排查,查准摸清做实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分布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通过摸排、日常监管和督察发现的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和销售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行为,立即报送到西津街道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立行立改,发现一个、打击一个、清除一个。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清除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真正做到查得准、打得严、清得掉、全覆盖、无遗漏。对涉及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的投诉举报,要畅通渠道,依法处置,强化跟踪督办,及时反馈结果。
(二)强化追根溯源。各村、社区,街道有关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中,对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要倒查其油品的批发、仓储、生产环节,查实非法油品供给渠道,有效加强源头管控,全面切断非法油品流通链条。
(三)总结巩固提升。各村、社区,街道有关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疑难重点问题,对非法流动加油车(船)要组织力量错时巡查,对反复出现的非法加油站点要安排人员驻守,开展不定期滚动式排查,根据需要可安排多轮集中整治,严防反弹回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街道有关单位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的实际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开展整治,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协同攻坚的工作格局,不折不扣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西津街道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城乡管理部主持工作的副部长负责牵头、相关职能科室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
(三)强化责任落实。街道各相关职能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统一指挥调度、统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并向市整治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展。密切协作,强化联动,形成合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街道有关单位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跟踪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成品油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的重大案件,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社会共治。
(五)强化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于每周五上午8:30点前,将本单位本周工作情况报送至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程围芳;电话:415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