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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203-00072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2021年度直达、参照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总结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31 发布日期: 2022-03-31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203-00072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2021年度直达、参照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总结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31
发布日期: 2022-03-31
宁国市2021年度直达、参照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22-03-31 12:20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宁国市财政局坚持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作为推进直达资金工作的首要任务,多措并举确保直达资金直达民生、惠企利民。现对宁国市2021年度直达、参照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直达、参照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一)2021年度直达资金

1、预算下达率:截止1231日,我市直达资金总额59246.93万元,指标分配率100%。其中:接收中央直达资金指标金额合计39574.52万元,已分配指标金额39574.52万元;省级直达资金指标金额合计10441.4万元,已分配指标金额10441.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231.01万元,已分配9231.01万元,三类资金分配率均为100%

2、直达资金支付进度:截至1231日,我市直达资金支付57300.84万元,总支出进度96.70%,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支付39427.72万元,支付率99.6%

(二)2021年度参照直达资金

1、预算下达率:截止1231日,我市共接收中央参照直达资金指标5个,指标金额合计4007.68万元,已分配指标5个,分配率均100%

2、参照直达资金支付进度:截至1231日,参照直达资金支付2438.76万元,总支出进度60.9%

(三)2021年度地方对应预算配套资金

我市已及时将市本级对应安排预算资金导入监控系统。本年度,直达资金县级对应安排资金9231.01万元已完成分配、下达,并全部导入监控系统,形成“中央、省级、县级”一整套完整的直达资金台账。

二、落实常态化直达机制典型做法

(一)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日监控机制

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工作机制,财政专人负责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坚持直达资金预警监控、业务督促全部项目日监控、日通报机制。坚持工作时间不间断查询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项目数据、指标数据、支付数据等进行规范性排查,及时传达监控预警信息和待处理待核实事项。各业务科室设置直达资金监控联络员,横向负责本级预算单位监控,纵向负责联系上级对口处室,对监控发现问题,帮助和督促部门和单位立行立改。

(二)建立常态化财政与部门会商机制

建立财政与主管部门常态化直达资金会商、通报制度,健全直达资金监督协调、信息共享、成果互用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市财政局定期召开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协调会,通报部门资金支付情况,分析问题,找出差距,提出整改要求,以压实主管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严防直达资金被闲置挪用,促进管好、用好直达资金,发挥直达资金机制优势,让直达资金快速、准确发挥最大效益。

(三)建立预算源头、支出过程抓直达机制

我市出台了《宁国市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办法》,将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年度过程中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实行月通报机制,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对部门年度预算执行绩效考核,该绩效考核结果也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调剂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常态化直达资金专项督查机制

为推动部门加快直达资金快速直达民生,实现惠企利民的资金直达效果,市财政联合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执行作用,制定财政直达资金专项督查实施方案,9月份对全市17个部门和单位直达资金进行专项督查;11月份对支付进度严重滞后项目,进行直达资金专项督查“回头看”检查,以切实提高我市财政直达资金及时、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转。

三、直达资金支出结构和成效

(一)兜牢“三保”底线:

1、 全市收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257万元,省级、县级安排资金3470万元,计10727万元,已支出9748.99万元,进度90.9%。截止1231日,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100346人,缴费率100.0%,符合条件到龄人员60933人基础养老金做到应发尽发,发放率100%,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有效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有效兜牢民生,有利社会和谐、稳定。

2.全市共收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0125万元,省级、县级安排资金6482.28万元,计16607.28万元,已支付16257.80万元,进度97.9%。截止12月底对实际参保28万余人予以补助,有效保障城乡医疗待遇水平,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3.全市共收到城乡医疗救助补助中央资金508万元,已支出508万元,执行率100%。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缓解因病陷入困境群众的“不能承受之重”,最大限度减轻人民群众医疗支出负担,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4、全市收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538.35万元,已支付5410.63万元,支出进度97.7%。通过发放农村低保金、孤残儿童生活补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惠及群众达 91420人次,实现低保和社会救助应保尽保,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需求,进一步强化了对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5、全市收到优抚对象抚恤及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补助资金1690.52万元,已支付1642.25万元,支出进度97.144%。通过发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其他优抚资金、伤残抚恤、死亡抚恤、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惠及群众达24113人次,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地保障。

(二)保居民就业。全市共收到就业补助资金1053万元,已支付1053万元,进度100%。通过加大就业补助投入,特别是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有力地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缓解了就业压力,确保我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后劲。

(三)重教育投入

1、全市共收到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2294.9万元,省级、县级安排资金1362.1万元,计3657万元。已支付3040.84万元,进度98.9%,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困难学生生活费、免费教科书、营养餐改善计划、校舍维修等,进一步提高了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切实保证了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正常运转。

2、全市共收到学生资助补助资金999.8万元,截止1231日,已支付921.8万元,进度92.2%,资助了贫困幼儿250人,义务阶段贫困生生活补助人数655人;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936人,中职及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435人,减免贫困普高学生学杂费54人(其中减免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11人),减免中职及技工学校学生学费2319人,确保了全市没有一名学生因为贫困而辍学。

四)保稳定促发展全市收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总共有6909.22万元,包括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公路养护建设资金)及交通运输专项等3954.08万元、基本农田建设资金1787万元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即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建设资金1062.14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106万元。已支付6704.03万元,进度97.03%。通过重大项目建设,对加快补齐基础建施智短板,推动经济增长发挥积极作用。

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常态化财政直达资金“一竿子”到底政策的落地生根,充分发挥直达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实效。

                                                                                                                                                                           宁国市财政局

                              2021年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