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回应关切> 互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204-00063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投诉放弃中标项目仍受到处理相关事宜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4-11 发布日期: 2022-04-11
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204-00063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投诉放弃中标项目仍受到处理相关事宜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4-11
发布日期: 2022-04-11
投诉放弃中标项目仍受到处理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2022-04-11 14:58 来源: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府服务热线办公室:

  你办批转的群众诉求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2年3月31日,我局收到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商请对安徽益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法处置的函》,反映“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综合配套建设项目-消防站建设工程”中标企业安徽益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项目经理无法按期到岗履约,决定放弃中标项目。请公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一条对安徽益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我局在收到开发区管委的文件后,根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号)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第9条“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记 15-20 分。”及办法第十条“两年内累计记分达到 15 分的,披露期为 6 个月;达到 20 分的,披露期为 12 个月。”之规定,对安徽益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函复。

办理人:欧进    联系方式:0563-4116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