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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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1XJ/202504-00051 组配分类: 监督途径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和救济方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07 发布日期: 2025-04-07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1XJ/202504-00051
组配分类: 监督途径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和救济方式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07
发布日期: 2025-04-07
宁国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和救济方式
发布时间:2025-04-07 10:20 来源:宁国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拨打行政执法监督和投诉渠道电话,电话号码:0563-4030375。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国市人民政府(办理机构:宁国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申请行政复议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城北路2号行政复议科,邮政编码:242300,联系电话:0563-4022239。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复议前置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