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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11 发布日期: 2022-03-11
宁国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11 16:56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11号)及安徽省、宁国市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有序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宁国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教育阶段以及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教育收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宣传,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持续巩固教育收费治理成果,促进教育公平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2020年以来三个方面的教育收费问题。

(一)检查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问题

一是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落实《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要求,依法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家长和学生的价格欺诈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二是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依据现行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政策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等违规问题。

(二)检查职业教育阶段收费问题

重点检查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职业学校举办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在学生缴纳的学费之外,学校、企业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学校将学费与培训费等捆绑收费,收取培训费未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并收费。

  1. 检查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积极推进政策落实,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监管。坚持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根据实际,选择本地比较突出的乱收费问题进行治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收取与入学(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违规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费、赞助费等;跨学期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未执行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在收取代收费项目中获取差价;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幼儿园以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不执行政府最高限价;中小学校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资料、试卷、取暖、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高中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并收取借读费;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校外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存在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月上旬)。认真梳理教育收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摸清本地区教育收费单位底数。结合近年来教育收费投诉举报及案件查处等情况,分析本地区教育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联合制定收费检查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3月)。组织本地区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等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收集、汇总自查及整改情况。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联合抽查检查内容之一,对于自查自纠中发现且及时整改的问题,从轻或免予处罚,3月底前完成自查。

    (三)抽查检查阶段(2022年4—6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其他各类学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原则上以不低于20%的比例,联合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市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部门将适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抽查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四)梳理总结阶段(2022年7月)。对本地区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梳理,切实做好案件处理及整改规范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成效及不足,形成专项检查工作报告,迎接督查,确保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专门进行研究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细化具体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

    (二)加强宣传,畅通渠道。要加强教育收费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提升群众知晓率。要畅通教育收费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45、12315举报热线、网络平台等渠道发现违法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

    (三)健全机制,协同共治。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切实解决因收费政策不清、职责界限不明导致的违规收费问题。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共同推动教育收费公开、透明、规范,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厘清政策,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认真对照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定性,依规处理。严格落实“行纪衔接”工作机制,对发现的违纪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在执法办案中遇有拒不接受检查、屡查屡犯、拒不落实整改的,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要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对于群众反映突出、性质较为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问题,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专项检查期间发现的重大问题、事项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附件:2022年宁国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