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市法宣办的指导下,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着重抓好宣传教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我委法治建设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本年度我委法治建设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完善领导小组。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法治建设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普法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班子其他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明确办公室负责普法宣传工作,政策法规科负责法治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一名工作人员为普法教育联络员,负责普法宣传各项具体事务。建立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普法小分队。
(二)明确普法工作责任。委党组每年召开会议研究普法工作,听取法治宣传情况汇报,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方案》,进一步明确委党组书记、主任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建立和实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层层抓落实。研究制定了《发改委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发改委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对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法治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学习教育,强化普法宣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精神,科学谋划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加强普法学习,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落实制度助推学法。建立健全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轮流领学,解读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全体机关干部集中研讨,答疑解难。注重学习宣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学习宣传《民法典》、《政府投资条例》等。积极组织参加我市普法办举办的法治讲座、培训班,提高了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组织各执法科室参加集中学法活动,积极参加“宛陵普法”、“宁国普法”网上学法,组织大家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委全体公务员参加“机关集中学法月”法律知识测试活动,组织全委副科级以上(含四级主任科员)领导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二)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我们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在“12·4”国家宪法日、依法行政宣传月、信用宣传月、节能宣传周、“3·15 消费者权益日”、“粮食科技活动周”、“5·26”《粮食流通条例》颁布日、“世界粮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汇同市直有关单位,深入联系社区、普法活动广场开展开展宣传与我委业务职能相关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牵头组织开展“绿水青山,节能增效”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绿色低碳,全面小康”为主题的低碳日、“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举办“粮油与安全”专题讲座,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宣传方式灵活多样,不拘一格,普法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三)创新融入文化元素。注重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在文化的熏陶中潜移默化地引导大家树立法治思维。普法宣传做到活动有主题、宣传有阵地、普法有成效。积极参加我市“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利用宁国普法微博、微信、宁国普法网等网络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活动。注重发挥好载体优势,充分利用“讲案学法”、“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广场”进行普法宣传。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党员活动日”和“组织进社区”等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向市民分发了普法学法知识手册、诚信小知识、文明城市创建(法治宣传教育)问卷调查表、争做文明守法好市民“倡议书”等等。同时注重发挥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短信、沿街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橱窗等舆论工具的作用,利用图文并茂、简单直白、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
三、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主要负责人强化普法学法、提升法治能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和年度职能工作目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管理。我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为加强对法治工作领导,我委及时调整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行政科室与法治联系紧密的科长任组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地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发展。
(二)带头学法,强化法治建设
我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发挥领头羊作用,多次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会、双周例会上专题领学、解读省、市、县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治思想与规定,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带动全委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发改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同时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大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1年以来,我委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我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委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2021年以来多次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项目管理、价格管理、价格认证、节能管理等工作,做到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决定合法性审查。真正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深化简政放权,真诚为民服务
转变思路,大胆探索,勇于担当,大力度对现有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压缩精简和流程再造,为项目业主、企业松绑,营造了舒畅宽松、高效便捷的投资和政务环境。
(一)规范权责运行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结合机构改革,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制度,完成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的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调整后我委共有行政权力14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规划1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权力4项。
(二)精简优化审批程序。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减证便民”申请材料整治专项行动,取消88项申请材料,精简比率达68%;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优化营商环境,例如节能审查在不违反相关规定前提下,办理时限从原来的12天压缩到3个工作日。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我委实施的权力事项中22项权力事项进驻、7项权力事项划转至市数据资源局,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
(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开展信用修复专项治理,印发《关于做好“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和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和《信用修复手册》。全面推进19个经济社会领域失信重点问题专项治理。截止目前修复企业信用170余家,共计270余条失信信息。二是完善信用平台建设,建立健全“7天双公示”常态化工作机制。2021全年我市共归集双公示信息24393条,其中行政处罚2515条,行政许可21878条。发布12批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计137人次,5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达成和解协议,发布4期宁国市诚信“红黑榜”,同时上传信用报道72篇,各单位红黑榜数据1100余条。三是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暨“信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开设“诚信建设万里行”专栏,持续刊登、报道相关典型案例,截止目前在电视、报纸等平台刊登诚信宣传报道120余条,典型报道20余篇充分利用各类服务窗口,今年以来累计发放5300余份诚信宣传手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坚持学用结合、依法履职尽责
注重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大委意识。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统一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划出因工作岗位调离的执法人员,完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信息。截止目前,我委行政执法持证人数22人,22人均考核称职,持证上岗率100%,无违法违纪,无执法过错,无行政处分等情况。
(二)提升依法决策水平。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依法决策。认真执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聘请周正华律师事务所周洋律师为委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委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风险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并开展普法授课,增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工作水平。
(三)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我委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投诉方式等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做好案卷评查工作,确保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项程序合法、案卷规范。
六、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十分注重和谐社会建设,我们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普法活动开展以来,我委未发生一起越级访和群体访,未发生一起非正常事件,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2022年,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发展改革工作职能,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市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以宣传教育培训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依法行政相关知识,落实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加强新制定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推动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广度和深度拓展,让依法行政理念入脑入心,成为每位干部职工的自觉意识。
(二)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服务对象宣传指导,加快普法阵地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依法信访宣传工作,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推动企业重视质量建设,助力质量强市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整章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制定,重点把好“合法关”“程序关”和“责任关”,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创新依法审批。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实行“阳光”审批,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同时,创新服务方式,推进“一站式”服务 ,制定可操作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向社会公开承诺,实现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群众跑路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结合国家政策,转变职能职责,根据上级公布权限继续优化审批流程、环节。
(五)进一步推进学法用法。全面落实无纸化学法考法,促进全体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履职。明确专职责任工作人员,保证法治工作的有序开展,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年度学习和考核,做好年度执法证件的取证换证工作,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审查,确保合法、合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提高整体执法水平。建立完善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持证上岗、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法治宣传与发改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围绕法治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从上年度的行政应诉案件分析,存在因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薄弱引发的瑕疵较明显,加强依法行政意识非常重要。
(二)法治机构人员配备需进一步加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要求,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的有关诉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数量攀升已为工作常态,需专业人员充实到法制工作机构。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需进一步拓展。普法宣传范围偏窄,局限于自然资源系统内部,对行政管理服务对象、镇村干部群众的普法宣传力度不足,普法宣传效果不尽理想。普法宣传形式仍停留传统层面创新不足,运用新媒体宣传力度有待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