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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112-00111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殡葬服务】关于骨灰迁葬程序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2-24 发布日期: 2021-12-24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112-00111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殡葬服务】关于骨灰迁葬程序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2-24
发布日期: 2021-12-24
【殡葬服务】关于骨灰迁葬程序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24 16:12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来电人反映:来电人之前在殡仪馆购买了一个双墓穴和一个单墓穴,今日殡仪馆工作人员联系来电人,称民政局下文表示要将其购买的单墓穴强行收回,现投诉此举不合理,要求给予合理解释。(来电人联系方式:136****7789)

答复:

市民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殡葬事业的关注。
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经调查核实,您是于2021年12月20日上午,在没有通知殡仪馆且未办理骨灰迁葬手续,私自将墓穴中的骨灰迁出的。
根据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事发[1992]24号)中第十三条“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丧主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请您依据此条文及《公墓证》中的《公墓安葬须知》相关规定,尽快到殡仪馆完善骨灰迁葬程序及墓穴使用证交还注销手续,并不得对此墓穴进行转让和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