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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202-0017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人〔20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2-24 发布日期: 2022-02-24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202-0017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人〔20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2-24
发布日期: 2022-02-24
关于做好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4 09:18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二级机构及内设科室:

  为认真做好我市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度考核工作,科学、客观地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22〕9)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现就2021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学校管理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其结果是推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晋级、聘任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考核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考核领导组,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学习年度考核有关文件,严格依法考核,通过公正规范、扎实有效的考核办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更加充分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充实内容,完善考核方案

  各单位要认真结合本单位实际,从考核组织、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计分办法、考核步骤、时间安排等方面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考核方案。考核方案中,考核要素及标准要科学合理,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的准确性。要突出工作实绩,确定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原则,年度考核各要素内容要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需要,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的时代要求。

  三、规范程序,增强透明度

  年度考核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核方案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并报市教体局考核组备案。考核程序主要包括: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撰写个人总结,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正反两面印制)。

  2.述职述廉。对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必要时可安排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3.主管领导评鉴。主管领导根据个人的述职(总结)、绩效分析、平时考核记录以及综合评价等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评鉴意见。

  4.考核组审核。主要依据被考核人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5.公示优秀等次人选,接受群众监督。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视为无效。对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确认不符合优秀等次条件的人员,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6.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本人意见栏中签字,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各级考核组织要认真受理,维护被考核人的合法权益。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并发放一次性奖金1500元;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功并发放一次性奖金3000元(三年为一周期,不叠加计算)。各单位上报考核情况登记表时,对连续三年优秀人员要填写清楚。对前三年(2018、2019、2020年)连续获得优秀人员,2021年又获得优秀的,其优秀年限不得重复计算,从2021年起重新计算。

  2.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考核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1)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薪级工资不予晋升、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等次及不参加考核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五、有关规定和要求

  1.严格优秀等次比例

  1)考核评优比例以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基数,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附件1)。

  2)各单位连续三年优秀人员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2%。

  3)学校评优指标应重点向一线教学人员倾斜,行政人员评优比例不得超过本单位核定优秀指标的30%。

  2.考核对象为在职的公办教职工。中小学校长参加本单位的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工作人员列入现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2021年新参加工作人员工作累计不到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顶岗人员到顶岗学校达半年以上的在顶岗学校考核,不足半年的回原单位考核;到民办学校支教人员由民办学校和原单位共同考核,原单位负责组织。

  3.本年度内退休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抽调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招商引资等工作人员的考核超过半年的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派出单位备案,派出单位不得将其作为计算优秀比例基数,不足半年的在原单位考核;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机关工勤人员参加事业单位人员考核。 

  4.受党纪处分人员考核

  1)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中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因与职务有关的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因其他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第二年考核中按其新任职务和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4)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年度考核中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年度考核中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第二和第三年年度考核中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受政纪处分人员考核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降低岗位等次或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7.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8.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9.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既定继续教育任务,其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0.考核表一律不得由他人代填,不得打印或复印,不得另附纸。各单位在上报年度考核结果时要在《被考核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并说明原因。

  六、考核机构和考核时间安排

  1.市教体局成立年度考核领导组

  组长:王泽银

  成员:雷明东  黄 乐  胡卫琳  胡家洲  周文敏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谢忠于任办公室主任。

  2.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必于3月8日前将材料报送至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审核。逾期不报或未参加当年年度考核的,视作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七、填表要求及上报材料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内容必须用碳素或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楚、工整,日期、印章、签名、意见齐全,内容正确、完整(不得超出表格外框,不得另附纸)。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各一份,《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宁国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工作人员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各一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3.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依次按照优秀、合格、不定等次、基本合格、不合格的顺序排列。

  4.考核方案、考核工作书面总结各一份。

  5.所有上报的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

  邮箱:fkjs168@163.com   QQ:1317501315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

  4.《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

  5.《宁国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工作人员名册》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2022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