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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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202-0002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文号: 发改办【2022】16号
生成日期: 2022-02-17 发布日期: 2022-02-17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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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文号: 发改办【2022】16号
生成日期: 2022-02-17
发布日期: 2022-02-17
有效性: 有效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2-02-17 17:14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法治在新发展阶段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按照《中共宁国市委宁国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宁发202150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强化依法治理,切实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把全面依法治国各项要求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为顺利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5年,我委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法治素养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有效树立,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对发展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度,对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的认同度明显提升。

二、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纳入学习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着力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增强党员干部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与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在制定文件和备案审查工作中对宪法精神的宣传,健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委干部职工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系列宣传活动,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开展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四)重点宣传发展改革系统法律法规。

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立足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统筹发展和能源安全需要,大力宣传投资管理、节约能源、价格管理、信用建设等方面和新出台的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突出党章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切实把党章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提升法治素养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组织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扩大作品影响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加强法治外宣工作,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四、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推进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坚持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在推动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能源管理、社会信用、价格管理等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文件制定过程中,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立法,把立法过程变为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公布时,应当同步进行宣传解读。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在执法过程中,要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二)集聚社会力量强化全民普法。

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普法志愿者工作水平,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支持退休老干部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

(三)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

依托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媒体,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积极开展“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党员干部在线法律知识的专题学习。

五、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和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八五”普法暨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委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健全普法工作体制机制。

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五年规划。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促进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四)落实经费保障。

将法治宣传教育以及立法、行政复议和应诉、法律顾问等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重视发挥科研院所、媒体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