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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201-00031 组配分类: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下拨2021年中央及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宁应急〔2021〕149号
生成日期: 2022-01-10 发布日期: 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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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下拨2021年中央及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 宁应急〔2021〕149号
生成日期: 2022-01-10
发布日期: 2022-01-10
关于下拨2021年中央及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0 16:21 来源:宁国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救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136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中央及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分配下达(具体金额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保障,原则上每户补助最低不少于300元、最高不超过800元。

二、各地要严格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要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救助政策要向倒房重建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倾斜,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本次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卡发放到户

附件:1、宁国市2021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2、宁国市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明细



2021年12月29日


抄送:市纪委监委机关、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序号

乡镇、街道

金额(万元)

备注

1

西津街道

3

 

2

南山街道

5

 

3

河沥溪街道

5

 

4

仙霞镇

7

 

5

云梯乡

3

 

6

宁墩镇

5

 

7

万家乡

7

 

8

南极乡

7

 

9

中溪镇

6

 

10

梅林镇

10

 

11

汪溪街道

6

 

12

霞西镇

10

 

13

竹峰街道

3

 

14

胡乐镇

7

 

15

甲路镇

10

 

16

方塘乡

7

 

17

港口镇

6

 

18

青龙乡

7

 

19

天湖街道

2

 

20

全市合计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