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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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110-00122 组配分类: 中标、成交结果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数字化审委会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0-15 发布日期: 2021-10-15
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110-00122
组配分类: 中标、成交结果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数字化审委会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0-15
发布日期: 2021-10-15
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数字化审委会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5 10:16 来源: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编号:NGS-CG-GK-2021086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数字化审委会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宜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B-1002室

中标金额:48608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霜、丁有钢、金琳、汪小逸、张志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金额:729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人民法院、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联系电话:183563051821773022858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市人民法院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            

联系方式:先生18356305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177302285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吴先生

电 话:1835630518217730228587                

十、附件

1、招标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宁国市人民法院                          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