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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108-00174 组配分类: 校园安全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明确宁国市乡镇教学点、中心幼儿园及幼教点食品安全责任的通知 文号: 教法安〔2021〕27号
成文日期: 2021-08-26 发布日期: 2021-08-26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108-00174
组配分类: 校园安全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明确宁国市乡镇教学点、中心幼儿园及幼教点食品安全责任的通知
文号: 教法安〔2021〕27号
成文日期: 2021-08-26
发布日期: 2021-08-26
关于明确宁国市乡镇教学点、中心幼儿园及幼教点食品安全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6 09:11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有效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律意识和管理水平,保障师生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经教体局党委会研究,现将宁国市胡乐镇胡乐幼教点等30所校园食品安全隶属关系明确如下,管辖学校务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相关责任。

  一、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管辖学校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管理和监督责任制,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保卫措施,明确专人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定期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计划,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效果。

  三、严格查验进货原料。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倡导建立原料供应基地、与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

  四、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做好备餐工作等。

  五、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促使其全面掌握和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结合实际,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六、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要求,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

  七、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者、供餐单位管理。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的,应严格遴选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

  八、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九、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学校应配备一名营养管理人员(营养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对幼儿用餐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采取营养健康干预措施,指导学校优化膳食结构,采取措施减油、减盐、减糖,创建健康食堂。

 

  附件:宁国市乡镇教学点、中心幼儿园及幼教点食品安全责任一览表

 

  

                                                                                                                               2021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