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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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141/202112-0000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宁国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2-02 发布日期: 2021-12-02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141/202112-0000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宁国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2-02
发布日期: 2021-12-02
关于组织开展宁国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2 14:29 来源:宁国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科技创新主体,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科﹝2021﹞46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对全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备案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我市开展科技项目服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不包括专利申请代理机构)。

三、备案条件

1.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拥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质;

3.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专职从事科技中介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4.自觉遵守有关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定;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备案材料

1.《宁国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场地使用证明;

4.从业人员名册;

5.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细清单;

6.其他相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根据通知要求,将《宁国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于12月20日之前报送到市科技局农社科。市科技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附:宁国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