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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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893G/202111-0001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经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宁经信〔2021〕145号
成文日期: 2021-11-15 发布日期: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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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经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宁经信〔2021〕145号
成文日期: 2021-11-15
发布日期: 2021-11-15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5 17:20 来源:宁国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小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和宣城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符合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培育条件,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名额

根据名额分配安排,我局择优推荐至宣城市经信局。对承诺在省股交托管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予以优先推荐。

三、申报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网上申请,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平台数据报送入口,进行填报。企业填报的营收、利润、税收等信息须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致。

(二)我局对企业所填内容进行预审。申报附件材料须严格按照文件类别要求的名称命名,并逐一上传(同类扫描图片可压缩合并成PDF),上传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文件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和尺寸适宜。

四、申报材料

企业按网上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填报有关信息并上传资料,主要包括:

(一)营业执照;

(二)2019年、2020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每页须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三)2020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四)与填报内容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专精特新发展佐证材料,专利证书、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及获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证书等);

(五)承诺书(见附件2)。

有关要求

1.企业报材料纸质版一份于1122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网上申报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112224,逾期不予受理。技术支持电话:0551-6287193962878322

2.该政务事项已入驻皖事通,请各申报企业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皖事通,点击长三角政务地图定位至宁国市,搜索《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初审转报》事项,选择掌上办办理。

联系人:张凯、刘倩   电话:4036056 


附件:1. 2021年专精特新认定申报表

2.承诺书

3.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