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宁国市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相关工作安排,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在全市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问题为切入点,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组织发动居民及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行业工会等主体参与,增加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物管中心)、街道办事处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或住宅项目内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收费清单、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公布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
(二)查处曝光违法行为。市住建局物管中心会同市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公示收费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三)加强行业自律。市住建局物管中心要充分发挥物业行业作用,通过发出倡议、组织企业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信息公示行为,引导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利用发放宣传册、电子屏播放等方式,宣传解读物业服务收费法规政策,树立物业管理正面典型,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小区业主关心、支持、参与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1年9月份
1.动员部署。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2.发动物业企业。市住建局物管中心向物业服务行业发出倡议,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诺书等准备工作。
3.会商有关部门。物管中心会同市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结合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工作,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收费信息公示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工作实施阶段: 2021年9月—11月份
1.宣传法规政策。市住建局物管中心梳理相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法规政策,印制宣传册,发放给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小区微信群公开有关法规政策,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2.组织企业自查。市住建局物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项目的收费信息公示情况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整改。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督促自治小区业委会进行自查自纠。
3.开展倡议和承诺。市住建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联合物业行业工会,向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倡议,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法经营、规范收费”承诺书。
4.查处违法行为。市住建局物管中心会同市发改、市场监督、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收费信息公示规定行为,曝光典型案例。
5.为群众办实事。结合党史学习,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群众意愿,如:从增设停车棚、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施划停车位等小事做起,活动期间至少为群众办1件实事。
6.加强正面宣传。市住建局物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最美物业人”评选等活动,宣传选树物业管理先进典型,讲好新时代物业管理故事。
(三)工作总结阶段: 2021年12月份
开展工作总结,市住建局物管中心会同市发改、市场监管和各街道将通过抽查、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梳理问题,总结经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共同缔造理念,将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工作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抓严抓细抓实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径,作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督促指导。市住建局物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工作督导,实行台账管理,定期调度进展,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督导。
(三)加强工作协同。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实行分工负责,加强协调配合。各街道办事处要安排一名分管领导亲自抓,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台账,推动落实。市物管中心要协调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开展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
1、宁国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及相关收益支出公示模板(参考模板);
2、宁国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及相关收益支出公示模板(参考模板);
3、宁国市物业服务企业关于“合法经营 规范收费”的承诺书;
2021年9月10日
附件1:
宁国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及相关收益支出公示模板(参考模板);
宁国市 物业管理服务公司驻 小区
收入公示表(参考模板)
|
序号
|
科目
|
收费
标准
|
金 额
(万元)
|
收费
依据
|
备注
|
一
|
物业费收入
|
|
|
|
|
二
|
公共能耗收入
|
|
|
|
|
三
|
停车管理费收入
|
|
|
|
|
四
|
公共广告收入
|
|
|
|
|
五
|
装潢保证金
|
|
|
|
|
六
|
其他收入
|
|
|
|
|
合 计
|
|
|
|
|
宁国市 物业管理服务公司驻 小区
支出公示表(参考模板)
|
支出项目名称
|
具体明细
|
支出金额
|
薪资支出
|
职位
|
人 数
|
月支出
|
年支出
|
管理
人员
|
|
|
|
|
财务
|
|
|
|
|
客服
|
|
|
|
|
保安
|
|
|
|
|
保洁
|
|
|
|
|
办公经费
|
办公消耗
|
|
|
|
电话费
|
|
|
|
办公水电费
|
|
|
|
其他
|
|
|
|
公共设备维护费
|
消防设备维护费
|
|
|
|
电梯设备维护费
|
|
|
|
电器设备维护费
|
|
|
|
物业管理清洁费
|
垃圾清运费
|
|
|
|
日常消耗品
|
|
|
|
卫生清理备用金
|
|
|
|
绿化养护
|
公共绿化调整、补充
|
|
|
|
公共绿化修复
|
|
|
|
小区景观修复
|
|
|
|
公共能耗费
|
公共照明电费
|
|
|
|
绿化用水、用电费用
|
|
|
|
消防系统用水、用电费用
|
|
|
|
安防、门禁、摄像头等设备设施运行费用
|
|
|
|
公共区域维修时产生的水、电费用
|
|
|
|
其他
|
|
|
|
项目建设
|
小区地下车库监控完善
|
|
|
|
小区围栏、围墙维修
|
|
|
|
电瓶车充电桩安装
|
|
|
|
楼道墙面粉刷
|
|
|
|
物业保险
|
公共责任险
|
|
|
|
物业车辆保险
|
|
|
|
非社保员工人身意外险
|
|
|
|
税收上缴
|
|
|
|
预留风险金
|
|
|
|
保证金
|
装潢保证金
|
|
|
|
合 计
|
|
|
|
|
附件2:
宁国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及相关收益支出公示模板(参考模板)
2-1宁国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
2-2宁国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相关收益支出公示(参考模板)
序号
|
科目
|
金额(万元)
|
说明
|
收入
|
支出
|
一
|
物业综合服务费
|
|
|
|
二
|
日常维修费用
|
|
|
含税
|
三
|
私家车位管理费
|
|
|
|
四
|
经营性收入
|
|
|
|
(一)
|
店面出租
|
|
|
|
1
|
店铺租金
|
|
|
|
(二)
|
电梯广告及道闸广告
|
|
|
专项用于电梯维修
|
(三)
|
停车费
|
|
|
|
1
|
地面包年包月
|
|
|
|
2
|
业主地面临时停车
|
|
|
|
3
|
外来车辆临时停车
|
|
|
|
四
|
电梯电费预收
|
|
|
含税,年底冲小区电费成本
|
五
|
电信、移动、联通合作
|
|
|
|
六
|
废品回收
|
|
|
|
七
|
二次装修垃圾费
|
|
|
含税,
|
八
|
其他
|
|
|
|
1
|
门禁卡
|
|
|
含税,年底冲购买成本
|
2
|
入户维修
|
|
|
含税,年底冲购买材料费
|
合计
|
|
|
|
年度结余
|
|
附件3:宁国市物业服务企业关于“合法经营 规范收费”的承诺书
关于“合法经营 规范收费”的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部文明办《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切实增加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们谨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收费信息公开透明。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按要求做好物业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在住宅项目内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收费清单、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公布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行业主管部门检查。
二、坚持诚信守法经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性有序市场竞争机制,绝不参与恶意竞争、串标围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合同约定提供标准服务,杜绝“重收费轻服务”“只收费不服务”。依法依约承接和撤出物业服务项目,坚决杜绝“擅自撤管”和“拒不撤离”等行为。
三、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严格遵守《民法典》及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维护权利,做到诚信服务;规范员工管理,提高职业技能,确保特种和专业岗位持证上岗,做到专业服务;积极对标对表国家、行业及省地方标准、协会团体标准,落实物业服务、提高标准质量,做到精细服务。同时,根据住宅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群众意愿,从增设停车棚、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植树增绿等群众房前屋后的小事做起,在活动期间至少为群众办1件实事。
四、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关注业主美好生活诉求,主动建立健全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开展“业主恳谈会”、“设施设备开放日”,汇报物业服务工作,听取业主意见建议。热情接待业主来访来电,及时处理业主求助与投诉,定期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积极举办业主文化交流活动,增进业主与企业的感情认同,融洽与业主间的和谐关系,赢得业主的理解与支持。
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演练、锻炼队伍。突发事件闻令而动,服从指挥,提升应急管理处置和救援能力。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创新服务模式、适应业主需求,实行分类管理。积极配合政府要求,做好突发失管状态时的基础应急物业服务。
我们将严格遵守本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