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宁国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程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林地生态修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农林部门不断加大山核桃林间除草剂使用的管理力度,引导林农自觉在山核桃林地禁用除草剂。我市已严禁大面积采伐更新造林,禁止在坡度35度以上的陡坡地造林,已基本杜绝毁林造林现象。我市连续两年对散户张网采收实施财政补助,目前已推广1.1万亩。生态环境分局每年组织专项行动,各乡镇积极配合加强脱蒲管理,建立固废物妥善处理机制,禁止山核桃蒲壳违规倾倒,鼓励山上脱蒲、蒲壳还山及资源化利用。
二、实施山核桃林地退出补偿机制目前我市财力尚不允许。多年来我市一直提倡在山核桃林地适当套种薄壳山核桃、香榧、茶叶、黄精等,通过退化林修复项目等加以项目支持引导。
三、2020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大对托管经营的政策扶持引导,截止目前,散户托管各类主体已达到14个,托管面积超过7000亩。
四、我市已建设现代山核桃科技示范基地3个,各类生态修复基地4个,总面积超过1万亩。2021年以来,组织林农技术培训7期,培育了120余户有典型代表性的山核桃科技示范户。今年还将继续组织召开林农代表参观示范基地。
山核桃林的生态修复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 系 人:刘声喜
联系电话:13956604584
2021年6月6日
抄送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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