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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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679/202104-00041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东津河应急防洪工程(乌龟壳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4-05 发布日期: 2021-04-05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679/202104-00041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东津河应急防洪工程(乌龟壳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4-05
发布日期: 2021-04-05
安徽省宁国市东津河应急防洪工程(乌龟壳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05 10:54 来源:宁国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招标人

名称:宁国市水利局

地址:宁国市宁阳中路123号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12室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东津河应急防洪工程(乌龟壳段)

项目编号

NGS-GC-GK-2021015

开标时间

2021年4月2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广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与青龙路交汇处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3幢19001号

投标报价:13552954.48元 

工期(交货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55分

项目负责人:杨舒枝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18190292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1、麻川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安庆市宜秀区长河跃进新建段治理工程施工

技术负责人业绩:1、安庆市宜秀区长河跃进新建段治理工程施工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湖南省湘中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万宝大道高铁南站广场东侧综合体3楼549号

投标报价:13669704.19元

工期(交货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83分

项目负责人:谭国辉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湘14313151386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1、枝特区六枝河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2、番禺区石楼镇海心村、沙北村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技术负责人业绩:1、贵州省松桃县松江河流域(城区)综合治理工程(五标段)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阜阳众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上路丝绸厂宿舍4号楼138幢114号

投标报价:13073666.18元

工期(交货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5.99分

项目负责人:纪昌松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5167012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1、怀远县徐圩乡徐圩等4个行政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017年临泉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技术负责人业绩:1、怀远县双桥集镇湾东村6个行政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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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原因)

/

公示时间

2021年4月3日-2021年4月6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401120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905639830。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63-4116241。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