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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教体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宁教〔2021〕29号
生成日期: 2021-08-02 发布日期: 2021-08-02
关于进一步做好教体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2 15:00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中小学、幼儿园,安材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场馆,局机关各科室:

近期,江苏省南京市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全国多个省份及我省马鞍山市和县、芜湖市鸠江区均出现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联阳性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教体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式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厌战情绪和松劲心态,以疫情就在身边的责任感、紧迫感,靠前指挥、各司其责,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牢牢守住疫情防线。各学校、机构的校长和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举措,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严格师生管理、落实防控举措

(一)根据《宁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45号)文件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场馆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非必要不出市”的要求。8月15日前,确需外出的,必须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教师、学生、职工出宁须向所在学校、机构报备,学校班子成员、机构负责人出宁须向市教体局法安科报备;8月15日以后师生员工一律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需经教体局报备审批后,方可外出。近期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聚集性活动,严禁带领学生出市或与外地来人聚集。校外培训机构须落实监管职责,对外出旅游、艺考学生要摸清去向,登记在册。各学校、机构必须严格报备审批,减少非必要外出,同时对报备外出教职员工和学生登记造册。

(二)做好返宁人员的摸排管理。各学校、机构要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中高风险地区返宁人员的信息排查及报送工作,做到各类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落实包保责任。对重回工作学习的岗位要规范落实核酸检测、核验14天行程轨迹和健康监测。按照《关于依法保障全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督促涉疫地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宁人员配合社区做好隔离和相应的管控措施。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控。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严把校园入口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因工程建设或其它工作需要必须进入校园的,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疫苗接种情况、核酸检测情况。 师生员工进入校园须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及时按防控要求规范处置,从今日起全市所有中小学俱乐部、少年宫等一律暂缓。校外培训机构和体育场馆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措施,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每日入校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非本机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确需进入的,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做好人员登记。

(四)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持续强化健康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减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做好教学环境的日常消毒。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好每日健康信息报告制度,在校学生坚持体温晨、午检和日报告制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就近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五)继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加快组织15-17周岁还未接种疫苗的学生到中医院绿色通道进行接种,做到应种尽种;谋划好12-14周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提前将疫苗接种禁忌信息及相关要求宣传到位,要求家长明确知晓注意事项;组织接种过程中要落实校级领导坐镇指挥和班主任到点组织,并提醒学生和家长做好接种过程中的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六)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校要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加强对上衔接,注重分析研判,完善新学期开学“两案九制”和防控演练工作,认真做好返校组织、教材配发、教学安排、物资储备、清洁消毒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后日常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教育教学秩序井然、校园环境安全稳定。

(七)严格值班值守与应急准备。各学校、机构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暑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要适时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病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处置。

三、加强督查检查、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关于调整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通知》(宁教2021〕21号)要求,各工作组要结合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好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各联校领导和机关干部要深入学校,8月份至少两次到所联系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机构及体育场馆督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针对防控存在的漏洞、盲点,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督查表分别于8月15日、30日前交法安科。

 附:《宁国市教体系统2021年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表》

 

2021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