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熹居玺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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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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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881MA2W631P1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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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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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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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523****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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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管(建设)行执罚决字〔202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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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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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宁国市熹居玺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于宁国市华贝广场S5号楼室内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元),我局委托浙江中赫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处施工房屋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在正常使用和定期维护的条件下,主体结构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调查取证后认定该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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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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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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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宁国市熹居玺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于宁国市华贝广场S5号楼室内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元),我局委托浙江中赫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处施工房屋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在正常使用和定期维护的条件下,主体结构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调查取证后认定该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宁国市熹居玺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七日内补办相关施工许可手续,对宁国市熹居玺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处以该工程合同价款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元)百分之一的罚款,罚款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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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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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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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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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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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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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2003256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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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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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2003256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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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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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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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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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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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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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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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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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熹居玺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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