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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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107-00048 组配分类: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乾豚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污水处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7-01 发布日期: 2021-07-01
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107-00048
组配分类: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乾豚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污水处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7-01
发布日期: 2021-07-01
安徽乾豚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污水处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01 10:32 来源: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招标人

名称: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城西路杨家巷28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

项目名称

安徽乾豚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

NGS-GC-GK-2021038

开标时间

2021630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焱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朱桥乡九保村甘滩组5

投标报价:6796868.55

工期(交货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98

项目负责人:童明华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18214583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锐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2131303

投标报价:6796050.14

工期(交货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97

项目负责人:张建业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19211159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众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国市宁国大道西侧时代广场10032003

投标报价:6802351.35

工期(交货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97

项目负责人:刘小苹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21210889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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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安徽天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安徽宝驹建筑有限公司、安徽金色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伟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安徽族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家投标单位未提供环保工程专业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公示时间

202171-20217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1805638970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56312553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63-4116241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71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