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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106-0004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29 发布日期: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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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29
发布日期: 2021-06-29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29 16:06 来源:宁国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邱美华、瞿国庆、方向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1月1日起,宣城市施市级统筹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目前,我市执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宣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试行)><宣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宣政办〔2020〕14号)及《宣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宣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宣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宣医保秘〔2020〕62号)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文件中规定“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新开展试点城市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报省级医疗保障、财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备案后启动实施”。目前,宣城市不在长期护理制度试点城市名单之列。

关于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我局将积极争取试点,按照宣城市医保局统一部署,适时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感谢你们对医保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医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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