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民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民政局> 建议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105-0008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民办〔2021〕28号
成文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5-25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105-0008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民办〔2021〕28号
成文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5-25
关于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25 08:45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我市部分道路实行企业冠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企业冠名,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全市上下“工业强市”意识,有利于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但根据地名管理相关规定并咨询上级有关部门,一般不建议对城市道路直接以企业名称冠名。一方面,不符合地名管理相关规定。目前,国务院1986年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正在修订,《地名管理条例(修订稿)》第二章第十二条第九款明确规定:“一般不以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商标名称命名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以企业名称冠名道路。另一方面,企业冠名有很多不成功的案例。自九十年代开始,我省涌现出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企业,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为表彰企业做出的贡献,有的地方对道路实行企业冠名进行了一些探索。1994年,合肥市政府为表彰美菱公司捐资修路,将“徽州路”更名为“美菱大道”。2005年,四川长虹与合肥美菱进行战略重组,为回应市民呼声,2007年,合肥市政府又将“美菱大道”更名为“徽州大道”。另外,合肥市政府曾于1994年将“阜阳路”更名为“荣事达大道”,2007年恢复为“阜阳路”。道路的反复更名,给市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地名是人们工作、生活、交往不可缺少的工具,地名的命名和管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于企业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比如企业兼并、破产、重组等,对道路实行企业冠名存在一定的弊端,不利于道路名称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也不利于群众的生产生活。近年来,我们在地名命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做了一些积极探索。2020年5月,在中德智造小镇道路命名时,为了突出企业文化,结合中鼎集团公司企业精神、经营宗旨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命名了园区道路名称。如根据中鼎精神,命名了鼎新路、鼎力路;以企业经营宗旨,命名了共创路、共享路、幸福路;以核心价值观命名了敬业路、诚信路、友善路。中德智造小镇园区道路命名,有效将“展示城市文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紧密结合。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地名管理工作要求,在地名命名更名时,充分结合历史特点,突出山城特色;充分结合地方特点,体现企业文化;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提升地名韵味,进一步强化地名的指代性,增强百姓认知感。积极探索在地名命名专家论证环节中,邀请我市功勋企业代表参与,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吸纳企业文化内涵,以此增强企业荣誉感、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使地名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与文化发展。

最后祝你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希望你们对民政事业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