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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106-00012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关于加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07 发布日期: 2021-06-07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106-00012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关于加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07
发布日期: 2021-06-07
【政策简明问答】《关于加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07 18:22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如何?
  答: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物业管理工作,提升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问: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1366”总体思路,通过有效加强基层治理,深入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全力改善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当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问: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加强业委会规范化建设。抓好业委会换届及成立工作,坚持党建引领;二是完善服务标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能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开展物业服务考核评定,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实行招大引强;三是完善管理制度,提升小区品质。提升建设品质,加强违法建设管理,强化停车设施管理,加强老旧小区应急处置,强化房屋维修资金监管,落实执法进小区工作。
  问:主要举措有哪些?
  答:一是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在项目规划方案编审过程中,加强规划方案审查力度,对设计中存在的设备平台不得与住户连通,避免出现可利用搭建的框架性和构造性梁柱的设计,设备平台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计。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应严格把关,不得随意变通。
  二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批准建设后,在建设过程中,开发企业不得授意或默认设计、施工等单位非法预留钢筋,严防住户后期利用搭建非法建筑。住建部门应加强巡查和监督,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申请竣工验收过程中,相关部门加强对违建行为隐患排查。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涉嫌改变露台平台、搭建阳台等建设行为,不得通过验收。项目在申请综合查验过程中,如有涉及违建行为或改变使用功能的行为,一律不得通过查验。自然资源规划、住建(房管)、城管等部门应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带病验收。
  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部展示沙盘时,应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内容一次性制作展示,不得有变相降低层高增加楼幢间距等误导视觉的行为;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确公示交通出入口、配电房、停车棚、垃圾站等不利因素的配套设施具体位置。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销售代理的经纪机构在销售过程中不得有虚假宣传、违规宣传;不得诱导或默认购房业主在房屋交付后可以自行搭建、改建或拆除阳台、阳光棚、雨篷等改变外墙立面的行为。
  四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住宅小区禁止违法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房屋装修使用注意事项写入《临时管理规约》。商品房交付时,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当面明确告知业主相关禁止行为,并以书面方式向业主明示房屋装修和使用规范,交由业主签字确认,同时由业主签署《房屋装修入住承诺书》。
  问: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强化协作,密切配合;三是加强督促,确保成效;四是加强宣传,形成氛围。
  政策咨询部门:宁国市住建局物管中心
  联系人:王剑
  联系方式:4029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