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建议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105-0045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宁卫健办〔2021〕29号
生成日期: 2021-05-31 发布日期: 2021-05-31
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105-0045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宁卫健办〔2021〕29号
生成日期: 2021-05-31
发布日期: 2021-05-31
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31 08:15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卢红军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精神病院建设的建议》已转办到我委,现答复如下:

  我市现有一级精神病专科医院一所,即宁国卫尔康精神病医院,2017年7月31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床位40张。经过几年运行,改医院的规模、床位、医务人员已不能满足精神病患者的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救治能力,满足精神病患者的治疗需求,经宁国市卫尔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2020年8月,我委已同意宁国市卫尔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在宁国市港口镇山门村设置“宁国卫尔康医院”(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床位100张),并转报宣城市卫健委,2020年12月宣城市卫健委批复同意设置。期间,我委高度重视,指导其按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标准完善设计平面图,并多少派员现场指建设和内部装修。同时,积极与宣城市卫健委对接,邀请宣城市卫健委、宣城市精神疾病专家现场指导,完成宁国卫尔康医院建筑设计图纸评审等工作。目前,宁国卫尔康医院主体建设和内部装修已经全部完成,环评验收合格,消防正在验收。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指导宁国卫尔康医院准备申请执业登记注册材料、按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标准招录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向宣城市卫健委转报执业登记注册申请,并邀请宣城市卫健委派员现场验收,争取今年7月正常接诊。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提出的宝贵建议,衷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工作。

2021年5月24日   

办复类别:A

经办人及电话:朱越友  13965664213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