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溪街道办事处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宁国市汪溪街道办事处> 基层政务公开> 食品药品监管> 公共服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索引号: 11341702733014637M/202205-00027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汪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10 发布日期: 2022-05-10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时间:2022-05-10 08:34 来源:汪溪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高考在即,汪溪街道提醒考生、家长要注意食品安全。

一、考生应尽量在家或学校食堂就餐。选择食用新鲜食品,熟食须彻底加热后食用,不食用隔夜饭菜。切勿尝试新奇食材或者不经常吃的食品,避免造成肠胃不适或过敏等。考生尽量避免外出就餐,如在外就餐,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

二、注意合理营养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食品和生冷食品。食用时令瓜果前要充分浸泡、洗净,以去除农药残留,最好去皮后再食用。不食用四季豆、土豆、野生蘑菇、野菜、黄花菜、豆浆等易引起身体不适的食品,不生食海产品,慎用熟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家长不要盲目给考生增加各种保健食品等“补品”和偏方,孩子从来没有吃过的食物,很容易引起肠胃不适,影响复习和考试。

三、考家长在采购食品和原料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注意选购新鲜食物,采购生猪肉时注意查验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不要购买不新鲜的蔬菜、水果和水产品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考生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