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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105-00057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乡村振兴】【文字解读】《“宁国山核桃产业振兴五年行动”2021年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07 发布日期: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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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乡村振兴】【文字解读】《“宁国山核桃产业振兴五年行动”2021年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07
发布日期: 2021-05-07
【乡村振兴】【文字解读】《“宁国山核桃产业振兴五年行动”2021年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07 11:46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山核桃产业是我市农业首位产业,在促进林农致富增收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全市现有山核桃种植面积40.41万亩,平均年产量1.034万吨,一产产值近6亿元,总产值约14亿元,涉及林农7.1万人,产业直接受益人数近10万人。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我市山核桃在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已相当突出,如不加快转型升级,势必会导致整个产业的衰退。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山核桃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宁国山核桃”品牌,力争尽快实现“农民富、农村美、农业强”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2019年5月,市政府印发《宁国山核桃产业振兴五年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制定《“宁国山核桃产业振兴五年行动”2021年实施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山核桃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宁国山核桃”品牌,力争尽快实现“农民富、农村美、农业强”的目标。《“宁国山核桃产业振兴五年行动”2021年实施细则》紧密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现有经济技术条件,拒绝形式主义,各项措施实而不华,注重细节、可操作性强。山核桃产业事关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农业农村发展,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应该表现在:更有担当、积极落实、深入思考和创新工作层面。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10-12月,开展调查、实地走访、座谈等各种形式,初步确定2021年实施内容并形成讨论稿;2021年1-3月,自然资源局产业五年振兴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各有关单位意见,对《细则》进一步进行完善修改;2020年4月,报市政府领导研定后,5月6日下发。
  四、工作目标
  生态修复与托管经营同步推进。托管经营面积超过3000亩;以村民组为单位开展整合山场试点;实施最严格的除草剂使用管理;加大示范引领力度,建设现代山核桃科技示范基地1个,生态修复示范基地2个;积极打造中国“富硒、有机、绿色”山核桃区域品牌;开展山核桃灾害保险和气象指数保险探索试点。
  五、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全程托管经营
  1. 培育托管承包主体。南极、万家、甲路、胡乐山核桃产区最少培育2名托管承包主体(承包主体不限形式、不限乡镇),其他山核桃产区1名。
  2. 对于托管经营主体新增挂设采收网进行专项补贴。在本乡镇1个行政村范围内,托管经营5户以上林农山场,合同面积超过50亩,新增挂网面积2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400元,最高奖补1万元。 在本乡镇3个以上行政村(含3个)范围内,托管经营15户以上林农山场,合同面积超过200亩,新增挂网面积8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500元,最高奖补5万元。跨3个乡镇以上(含3个)开展托管经营,涉及30户以上林农山场,合同面积超过1000亩,新增挂网面积25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600元,最高奖补18万元。
  (二)开展村民组为单位山场置换整合试点
  针对一户多山,以村民组为单位开展碎片化山场整合试点。全市选择1~3个村民组试点,连续奖补两年。
  (三)实施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参见《关于印发〈宁国市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1﹞20号)。
  (四)开展专项山核桃林禁限用除草剂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最严格的除草剂使用管理。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针对伪劣除草剂和山核桃林违规使用除草剂行为,5月上旬~9月上旬,开展专项行动。实施最严格常态化除草剂管理制度,严格实行除草剂购买实名制,签订不违反除草剂使用范围承诺书。加强对境内农药批发经销商、经营大户的管理,召开宣传发动会议,倡议不经营、不销售草甘膦等除草剂。
  (五)建设示范基地 
  1. 现代山核桃科技示范基地。位于甲路镇石门村山脚下村民组,新建,面积1500亩。实施内容为:以实施退化林修复和发展林下经济为重点。增施有机肥。全面禁用除草剂,实行自然生草。林缘、林间空隙地栽植南天竹等;主干林间作业道两侧及山间空隙地为重点,点状种植桂花、玉兰、棕榈等;铺设单轨运输机示范线路;新建硬化林间作业道。山地种植油菜;林下种植黄精;套种香榧、美国山核桃等;配套实施村庄绿化,点状配置桂花、月季、紫薇等。 
  2. 山核桃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总面积1200亩。南极乡南极村水坑坞,续建,面积200亩;万家乡云山村桐子坞、里村村民组,续建,面积1000亩。实施内容为:全程禁用除草剂。山场补充绿化美化、村庄延伸绿化美化、病虫害统防统治、死亡或濒死退化林清理修复、衰败林分增施有机肥、挂设采收网、托管经营试点、林间套种香榧等林下经济示范、种植油菜、南天竹、红花油茶等多种措施。 
  3. 实施山核桃退化林修复
  详见《关于下达2021年造林任务的通知》(宁林长办﹝2021﹞8号)。以禁限用除草剂为重点,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种植油菜、萝卜等乡土绿肥,因地制宜采取林间种植香榧/木榧、桂花、棕榈等多种方式促进退化林修复。
  (六)开展专项行动
  1. 开展山核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9月下旬~12月上旬,开展专项行动和跨区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山核桃假冒伪劣销售,重点打击变质“二级米”加工、销售活动。
  2. 开展山核桃专项环保检查行动。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公安局、交运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管委会,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等配合,8月中旬~10月中旬,继续开展山核桃环保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随意脱蒲污染环境和生产企业污水偷排乱排的行为。 
  六、创新举措
  此《细则》围绕生态安全、基础设施、主体培育、科技创新、质量品牌“五大攻坚战”,重点推进山核桃全程托管经营;在专项行动中,重点打击业界诟病已久的劣质“二级米”加工、经营活动等等。
  七、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项目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不足部分由林业项目资金统筹安排。

  2、组织保障。项目实施纳入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

  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单位: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宁国市林业技术服务中心余益胜
  联系方式:0563-401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