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徽省宁国市鸿门路(皖赣路-嵩合路)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鸿门路(皖赣路-嵩合路)工程
2.2 项目编号:NGS-GC-GK-2021020
2.3 批文名称及文号:发改审批【2021】47号、发改审批【2021】61号
2.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鸿门路为城市支路,西起皖赣路,向东跨越小南河,终于嵩合路,全长364.1m,标准横断面2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本次施工范围为:桩号K0+070-K0+364.1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道路、给排水、交通、监控、路灯、桥涵、管线等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项目性质: 工程施工
2.8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9 建设地点: 宁国市
2.10 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估算价): 9389066.90 元(含暂列金额30万元,暂估价5万元,甲供材198650.59元)
2.11 其他:1、询问、质疑函接收电子邮箱:ngzfcgk@163.com
2、本项目纳入宁国市公管局IFA人脸识别系统考核。(宁公管(2020)6号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3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函〔2020〕29号)为准):
3.5.1 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5.2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5.3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5.4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6.2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7 是否要求投标人信用得分:☑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8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4.2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 年 4 月 30 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30 日 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拾捌 万元(人民币)。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30 日 9 时 00 分。
7.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或电汇(转账)
7.3.1 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2 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账户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账 号:93400701000286890201835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国市宁城北路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8956380518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华贝城市广场3幢17层
联 系 人:李女士、汪女士
电 话:15156336279、15155107449
9.3 行业监督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宁国市市民之家6楼
电 话:0563-4116241
10. 其他事项说明
10.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0.2技术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