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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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105-00096 组配分类: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太平路(纬五路)(碧云路至明心路段)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5-08 发布日期: 2021-05-08
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105-00096
组配分类: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太平路(纬五路)(碧云路至明心路段)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5-08
发布日期: 2021-05-08
安徽省宁国市太平路(纬五路)(碧云路至明心路段)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08 11:43 来源: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招标人

名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宁国市钓鱼台路23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太平路(纬五路)(碧云路至明心路段)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

NGS-GC-GK-2021022

开标时间

202157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路畅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外环南路19

投标报价:10625100.09

工期(交货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20

项目负责人:潘文文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15167095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十谭产业园新建道路工程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兴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罗塘乡

投标报价:10633135.71

工期(交货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13

项目负责人:李瑞瑞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13418200019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太湖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经三路、罗河南路道路建设工程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桐城博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经济开发区同祥南路6

投标报价:10633913.18

工期(交货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12

项目负责人:杨玲莉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12130607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临泉县宋集镇南部产业园纬三路纬六路经二路道路及附属物建设项目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安徽兴元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宣城华畅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环能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公示时间

202158-2021511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1385632069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385631903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63-4116241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九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58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