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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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105-00162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行〔2021〕43号
成文日期: 2021-05-20 发布日期: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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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行〔2021〕43号
成文日期: 2021-05-20
发布日期: 2021-05-20
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 11:06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各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宣城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推动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1〕9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1.市教体局成立中职教育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  长:胡正平

副组长:雷明东、俞晓友、黄  乐、胡卫琳、胡家洲、周文敏

成  员:唐 晖、谢忠于、程墩明、方金胜、章小明、余怀德、葛 正、胡向阳、方 剑、孙 慧、章国忠、项守胜、李 燕、 陈章平、方 园 、宋爱华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唐晖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市教体局设立中职教育招生工作组

第一组组长:俞晓友

成     员: 唐  晖、胡向阳、孙 慧

片区学校:第一初中 、新时代实验学校、汪溪初中、港口初中、方塘学校、天湖学校、三津中学

第二组组长:雷明东

成     员:方金胜、余怀德、徐 艺

片区学校:宁阳学校、梅林学校、宁墩初中、万家学校、甲路初中、胡乐初中

第三组组长:黄  乐

成    员:程墩明、方 剑、陆勤安

片区学校:城西学校、仙霞初中、中溪初中、河沥溪初中、霞西学校、竹峰学校、新民实验学校

3.安徽材料工程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本校招生工作。各初中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组,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做好本校初三毕业生报考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引导,与中职学校共同做好招生工作。

二、工作要求

根据宣城市教体局目标考核规定,按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比例不低于47%。为确保招生任务完成,各初中学校必须做到将中考成绩在普高线下学生按不低于98%比例推荐到我市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

1.强化中职招生工作。实行局领导包片和联校干部包校工作制度,全面指导和督促各初中学校做好初三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读工作。

2.创新招生工作机制。安徽材料工程学校要研究招生方法,实施校行政班子、中层干部、教师包校蹲点责任制,加强招生人员培训,分解招生任务,落实招生奖惩机制,深入到初中学校、班级、学生家庭开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国家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政策,将学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收费情况及中职教育免学费、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优惠政策宣传到位。同时要在立足本市生源市场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到全省其他县市区,尽一切努力招收更多的学生。

3.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初中学校要把中职招生作为重要的本职工作去做,将招生任务分解落实到校领导班子和毕业班教师,实施普高线下学生教师包人制度。召开好初中毕业年级班主任及学科教师、学生及家长会议,宣传中职招生政策,营造中职招生良好氛围;规范学生填报志愿工作,严防学生外流;做好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及宁国市两所技工学校生源组织、推荐工作,确保完成今年中职招生任务。   

4.各初中学校将2021中毕业生流向统计表及普高线下学生去向登记表电子版(附件1、附件2)于2021年8月20日前发送到邮箱:jy4013263@126.com

三、考核奖惩

1.按线下学生人数确定完成比例(含技工学生)的等级。线下学生数 100人以上学校:完成比例75%为合格,80%为优秀;50至100人之间学校:完成比例85%为合格,90%为优秀;50人以下学校:完成比例90%为合格,95%为优秀。 

2.从中职招生达到优秀层次的初中学校中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1万元;二等奖2名,奖励0.5万元;三等奖3名,奖励0.3千元,并授予“中职招生先进集体”。

3.对中职招生达到合格、优秀层次的初中学校教师予以表彰,市教体局授予“中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并给予适当奖励。各校按中职实际招收学生数区域段设置0至100表彰1人,100至200人之间表彰两人,以此类推;对中职招生达到优秀层次学校另增加1人。

4.2021年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学校管理目标考核体系。

四、招生纪律

1.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招生工作。各生源学校及教师不得以向中职学校推荐生源为由收取费用,不得允许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学校进校宣传及提供毕业生信息,不得干预、代替初中毕业生选报志愿。

2.市教体局将加强与新闻单位、监察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和处理违纪违规行为,营造规范的中职招生社会氛围。各中职学校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有关中职招生的政策信息,确保广大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扩大广大群众的参与权与监督权。

3.净化招生市场,规范招生秩序。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非法招生、有偿招生,外挂学籍、计划外招生的将追究当事人及学校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教体局设立中职招生举报电话:4013280,4013263,受理中职招生举报投诉。


附件:1.宁国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流向统计表

     2.宁国市2021年普高线下学生去向统计表






2021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