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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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104-00108 组配分类: 行政强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皖P15743的欧曼牌大型汽车予以扣押的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22 发布日期: 2021-04-22
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104-00108
组配分类: 行政强制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皖P15743的欧曼牌大型汽车予以扣押的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22
发布日期: 2021-04-22
关于对皖P15743的欧曼牌大型汽车予以扣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2 16:24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4月20日,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对皖P15743的欧曼牌大型汽车(皖PH375挂)予以扣押。经初步调查,2021年4月20日,胡昌兵驾驶皖P15743的欧曼牌大型汽车(皖PH375挂)将疑似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产生的建筑弃土运送至安徽省宁国市经开区河沥园区富宁北路附近。因可能造成证据灭失、被隐匿或者非法转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4月20日对皖P15743的欧曼牌大型汽车(皖PH375挂)予以扣押,扣押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1年4月20日直至2021年5月19日止);扣押期限不包括监测或技术鉴定的期间。

特此公示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