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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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012-00114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市长热线来电反映药店中药不明码标价问题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12-31 发布日期: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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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市长热线来电反映药店中药不明码标价问题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12-31
发布日期: 2020-12-31
关于市长热线来电反映药店中药不明码标价问题
发布时间:2020-12-31 10:16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来电人反映:河沥溪某药店的中药不明码标价,且收费较高。

  回复情况:我局接件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查:1、被投诉药店有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亮照亮证经营。2、经现场核实,当事人货柜上的中药只标有中药饮片品名,未见标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我局已立案查处。3、对于收费过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 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药品零售单位的药品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消费者自主选择。现场检查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