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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104-00020 组配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1年3月份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04-01
2021年3月份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1-04-01 16:01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3月份全市共接群众价格咨询、举报、投诉4件,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15平台2件、市长热线2件。

二、3月份主要调查处理4件:

1)1人反映“在东岸路大唐超市门口道路停车泊位停车,只停车两个多小时,收到的扣费信息显示停车近十个小时,认为该停车收费存在问题,特投诉”问题1件,回复如下:因被投诉人停车地磁感应系统有故障,导致收费系统错误,被投诉人已取消此次停车收费帐单,并向投诉人致歉,投诉人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

(2)1人反映“其孩子2021年1月份跌破头前往宣城市人民医院就诊打破伤风针,费用为20多元,第二天其母亲手受伤前往宁国市健民医院一楼急诊科打破伤风针,费用为40多元,现认为宁国市健民医院药品收费较高要求投诉。以上问题请政府职能部门调查处理并回复问题1件,回复如下:我局安排执法人员对被投诉人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询问相关人员、查看经营场所收费公示情况,被投诉人经营场所设置有收费项目电子屏,滚动播放药品价格信息,收费前台显示屏、收费发票上均有相应的诊疗项目和使用药品的收费标准和明细,明确告知了诊疗项目和使用药品的价格信息,已执行了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

(3)1人反映“南山千秋路顺达物流的院子非法收取停车用户的停车费”问题1件,回复如下:非政府投资的私营停车设施由经营者自主定价,被投诉人自有产权区域的院落主要用于自有货车和租户车辆停放且停车资源不足。移动门入口处悬挂“非租房者小车入内10元”牌匾。已要求被投诉人细化停车收费标准,完善收费公示、明码标价。消费者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停车。

(4)延福花园小区业主50人反映“延福花园小区物业违规收取物业费和文明装修保证金”问题1件,回复如下:就延福花园小区业主反映物业费收费标准过高等有关问题,我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查阅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收房通知书、装饰装潢协议等书面材料,询问相关人员、查看物业经营场所情况,就业主提出的15个问题,根据市场监管局履行价格监督检查和执法职能,回复如下:

1、涉嫌违规收费问题。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共用设施使用计费结算办法、收费方式等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均有明确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前期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未超过政府指导价水平。物业公司的办公地点设置有收费公示牌,明确了物业收费的相关内容,履行了收费公示义务,故不构成违规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2、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问题。装饰装潢协议中有明确的文明装修保证金条款,一年后无息返还。收取文明装修保证金是业主装饰装潢行为可能对相邻业主或公共区域造成不利影响的保证、担保性质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价格法适用于商品价格和有偿服务价格,保证、担保性质的行为不属于价格监管的职能范围,法无授权不可为,不得对双方确认的合同行为进行不当干预。建议双方协商、请求主管部门行政调解、提起民事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