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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1XJ/202103-00010 组配分类: 证明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04 发布日期: 2021-03-04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4 16:50 来源:宁国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5号),及《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任务分工的通知》(宣政办秘〔2021〕5号)要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国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领导,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全面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安排部署和其他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
  二、加大协作配合,完善制度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告知承诺工作的整体推进、督查考核、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办理流程指引的制定完善等工作。数据资源部门牵头负责加快推进本地区政务信息共享工作,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定期了解掌握各部门告知承诺事项办理情况。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指导各部门依法科学界定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依法依规推动告知承诺书、承诺主体、承诺流程等信息及时公示。数据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应督促各部门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在准确理解把握告知承诺事项实施范围、适用对象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调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完善办理流程、建立容错免责等相应的保障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宣传解读,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办事的便利高效快捷,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良好局面。要善于发现并培育典型,选取证明事项办理较多、流程较规范的部门,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介绍、典型推介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务求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会同数据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开展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情况的督查指导,通过浏览政府门户网站和各信息公示平台、实地查看政务大厅、定期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本地区、本行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推进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附件:宁国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任务分解表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