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潘吉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政务诚信建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对政(务)府诚信建设提出了宝贵意见!
近年来中央及省级层面均提出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社会诚信和政府诚信均是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规定“将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建立政务失信记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善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规定“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安徽省《关于印发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了“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责任分工,该文件属于对中央文件进行落实的具体通知。由于政府诚信体系建设涉及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截止日前上级还未建立统一的政府诚信体系和相关保障制度。
政务(府)诚信体系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一脉相承、相互印证,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很多也是诚信的要求。目前,我市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已将政府诚信纳入建设内容或考核范围,其中依法行政考核作为全市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倒扣分机制,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过程中或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时均要求政府诚实守信、践行信赖保护原则。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乡镇权责清单、负面清单的清理、公示,也加强了政府诚信建设,其中权力事项“行政奖励”均是根据法律法规梳理得出,建议提到“承诺多,落实少”的情况有部分是梳理没有法律依据的事后无法兑现(这与制订兑现文件、作出承诺的时间和背影有关)。此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方面诚信也是考核内容之一,“老赖”子女不得录用;在职公职人员失信情况了将纳入个人考核范围。
由于政务(府)诚信体系涉及内容多、部门多、范围广,保障制度和长效机制的建立涉及人、财、物等多方面,该项工作我委也开展了一些探索性工作,目前还不成熟,下一步将开展深入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在合法合规基础上提交政府层面研究决定,届时还请潘吉利代表多提意见。
联系人:黄丹 联系电话:401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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