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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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012-00156 组配分类: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宜黄线(中津河-宁城南路)污水管道EPC工程项目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12-31 发布日期: 2020-12-31
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012-00156
组配分类: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宜黄线(中津河-宁城南路)污水管道EPC工程项目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12-31
发布日期: 2020-12-31
安徽省宁国市宜黄线(中津河-宁城南路)污水管道EPC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0-12-31 11:26 来源: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招标人

名称: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大楼院门旁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宜黄线(中津河-宁城南路)污水管道EPC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NGS-GC-GK-2020095

开标时间

20201231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华运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宝驹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区湖光路9号、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九州市场二期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246990.00施工费报价9130403.42元

工期(交货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98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李高峰施工负责人徐林海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公用工程师(给排水)、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CS183400313、皖23416205644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中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27号1幢3单元18楼1415号、安徽省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2号商业楼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247680.00元,施工费报价9155910.44 元

工期(交货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71分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郑小燕施工负责人开金胜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公用工程师(给排水)、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CS145100470、皖23408091263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江苏先行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华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6号F幢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黄路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247950.00元,施工费报价9165891.45 元

工期(交货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40分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魏小惠施工负责人储靖

相关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CS103200077、皖 23413145550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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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安徽环能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公示时间

2020年1231日-20211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418962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175419131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63-4116241。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1231